小证号大秘密—探矿权证号解读

来源:树人律师

文章摘要
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证号在原13位基础上调整为18位。新调整的18位号码涵盖了该探矿权的颁发机关、颁发年月、勘查矿种类别以及取得方式等信息。

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证号在原13位基础上调整为18位。新调整的18位号码涵盖了该探矿权的颁发机关、颁发年月、勘查矿种类别以及取得方式等信息。小证号隐藏了大秘密,笔者将在本文中为您解读探矿权证号所隐藏的信息。
1 证号数字代表信息解读

第1位为全国统一配号代码:T。为了方便记忆,可以理解为“探矿权”的汉语拼音首字母。
第2、3位为发证机关代码。其中,“01”代表国土资源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证机关为我国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详见附件)。
第4位为取得方式。其中,“1”代表申请在先方式取得、“2”代表招标方式取得、“3”代表拍卖方式取得、“4”代表挂牌方式取得、“5”代表协议出让方式取得。
第5-10位为发证的年月。如2015年10月11日即为201510。
第11-12位为勘查矿种类别。其中,“01”代表能源矿产类、“02”代表金属矿产类、“03”代表非金属矿产类、“04”代表水气矿产类。
第13-18位为探矿权统一配号的顺序号,由全国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按顺序配号,如第1号为000001,第500号为000500。
2 证号在实践应用中的意义
通过笔者上文的解读,您是否已经理解探矿权证号背后所隐藏的信息?另外,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全国探矿权统一配号的通知》相关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探矿权统一配号,所有探矿权新立、变更、延续、保留及地质调查等申请项目,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在准予登记后,通过互联网向全国探矿权统一配号系统提交登记数据,获取系统统一配发的勘查许可证证号。凡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无法查询的勘查许可证,除涉密情况之外,一律视为无效勘查许可证。
故此,在实践应用中,可以根据已知悉的勘查许可证证号,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查询该勘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进而印证探矿权人是否合法拥有该探矿权。
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证机关代码

代码

发证机关

代码

发证机关

11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42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12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43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13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44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14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15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46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21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50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2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51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3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52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31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53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32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54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3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61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34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62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35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63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36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7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41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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