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假于物,履方致远——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工具合辑

来源:兰台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随着个人、家庭财富的增长、企业财富的不断积累,高净值人群对于资产安全的担忧与日俱增,对守富、享富和传富的财富管理与传承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

随着个人、家庭财富的增长、企业财富的不断积累,高净值人群对于资产安全的担忧与日俱增,对守富、享富和传富的财富管理与传承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财富管理与传承”不再是一个曲高和寡的话题,而是一个非常接地气并被反复热议的话题。
近年来,高净值人群愈加认识到“事前预防”的重要性,开始重视财富的提前安排与筹划。本合辑汇集了财富管理与传承中的工具,如协议、遗嘱、保险、信托等,详细介绍了上述“工具”的固有功能以及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以助力读者实现家族财产的有效传承。(点击下方文章标题阅读原文)
1. 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工具:协议篇
协议是目前常用的风险隔离工具,通过财产协议将财产范围、性质、婚后管理的方式、债权债务约定甚至是继承事项的安排等提前做好规划,以实现家族财富的传承与安排。协议以最小的成本化解大多数的潜在风险,继而让财富配置更为合法合理合乎传承规则,其对避免个人财产面临离婚分割风险、避免配偶与子女被自身债务所牵连、避免复杂的继承程序与继承风险等起到一定的风险隔离作用。
本文以财产风险隔离的意义为出发点,基于协议对财富管理与传承的作用,通过介绍起草协议过程、注意事项以及协议效力的问题,以指引读者如何合理使用婚姻财产协议工具以及在签订离婚协议过程中的注意要点,最终达到财富传承的目的。
2. 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工具:保险篇(上)——离婚时保险怎么分?
商业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分摊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实现经济补偿的目的。根据保险标的不同,将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尤其对于人身保险,其具长期性和一定的储蓄性的特点,在满足保单赔付条件后,保险公司给予受益人相应的保险金。投保人基于此特性,可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各受益人及其受益比例,实现财富传承的目的。
随着保单价值不断增加,在离婚时要求分割“人身保险”的情形也越来越多,就会涉及到夫妻一方投保的人身保险,在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这一问题。本文分析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特殊属性;并通过大量实践案例,探讨不同时期购买的保险以及设定不同被保险人的保险,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的不同分割方式,以探索保险所具有的财富传承功能。
3. 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工具:保险篇(下)——人身保险的现金价值能否强制执行?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本文主要以人身保险为出发点,分析各地区对于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保单的现金价值,以及强制执行的方式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中对于“人身保险的现金价值能否强制执行”这一问题的裁判,探讨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否能被强制执行,以及执行的方式等问题。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否能够强制执行,需综合保险的现金价值、保险的人身属性以及申请执行人实现债权的权利、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利益的平衡进行确定。但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险在法律性质上具有人身依附性和专有性,或者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物品和生活费用,则其依法不能被强制执行。
4. 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工具:遗嘱篇(上)
现阶段老年人人口规模庞大、受教育程度普遍良好,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对“传富”的需求增加,订立遗嘱是老人们能想到的最直接、最便捷甚至可以说是最自由的一种“传富”方式。与此同时,订立遗嘱的人群也越来越呈现出低龄化、年轻化的特点,大家都普遍都认为遗嘱是一种重要的财富传承方式。现行《民法典》共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分别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本文主要介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打印遗嘱的法定构成要件、订立时的注意要点,并对实践中常见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如遗书能否被认定为自书遗嘱、日记能否被认定为自书遗嘱、遗嘱见证人资格及义务以及《民法典》生效前打印遗嘱的效力等。
5. 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工具:遗嘱篇(中)
遗嘱形式合法是遗嘱有效所必须满足的客观条件,更是遗嘱能达到财富传承效果的门槛。本文在继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及打印遗嘱后,继续介绍订立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及公证遗嘱的形式要件以及订立上述遗嘱的注意事项,并对订立录音录像遗嘱操作的指引、司法实践中审查口头遗嘱的标准以及民法典生效后,公证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等常见问题进行论述。
6. 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工具:遗嘱篇(下)
基于我国家庭传统习惯,夫妻二人往往在生前就将其共同的财产规划并传承给自己的下一代,因此在社会生活中,夫妻共同订立遗嘱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由于其形式特殊,内容通常简单、不规范,较容易引起争议且争议情况更为复杂。本文将以民法典规定的六种遗嘱形式的订立格式和注意要点为基础,重点对夫妻共同订立的遗嘱效力、变更和撤回进行分享和分析,以助力立遗嘱人在百年之后,使其财产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传承。
7. 财富管理与传承工具:家族信托
2022年12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再一次引起了行业内对信托业务的讨论新潮。《通知》明确“信托公司应当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作为分类维度,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其中家族信托归入到资产服务信托的类别,确立了家族信托的在信托业务中地位。本文将重点对家族信托进行介绍,通过论述“何为家族信托”、“家族信托的基本架构及要素”、“家族信托的功能”以及“家族信托中常见的问题”,以让读者对家族信托有初步的了解,助力其更好的利用家族信托的财富传承工具实现财富传承的目的。
8. “共同富裕”背景下家族信托受托人地位解析
2022年,一则“中信登开年首月新增家族信托超百亿元的新闻”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对信托行业的关注。中信登数据显示,2022年1月信托行业新增家族信托规模128. 99亿元,较上月增长33. 54%,创近一年内新高。中信登表示,随着2021年我国人均GDP接近高收入国家门槛,达到1. 25万美元,我国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在持续提高,加之信托业回归本源、加快转型等多重因素影响,家族信托作为具备信托本源特色的服务信托业务之一,已成为行业转型的重要方向。随之而来的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三者有机联动,携手将家族信托业务在国内私人财富管理领域“开疆拓土”。上述机构在家族信托中的角色往往是受托人,本文通过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重点介绍了在家族信托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通过解析何为受托人,受托人与信托财产间的关系以及受托人与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受托人与委托人、受益人、以及第三人间的法律关系,以期让读者了解家族信托的内涵以及信托公司在家族信托结构中的地位及法律责任。
9. 疫情背景下海外身份规划需要注意的问题
经济全球化一直是冷战结束之后,世界经济的主旋律。但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地缘政策的变化已经使全球化进程呈现倒退趋势,突如其来的疫情更是雪上加霜,进一步激化了反对全球化与支持全球化力量间的矛盾,也暴露出供应链全球配置的脆弱性,从而进一步延伸到在全球资产配置的情况下,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复杂性。但是人们对于全球资产配置和身份规划的需求和影响,反而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有了更多的考虑因素和需求背景。本文基于疫情的特殊背景下,通过对个人外汇管理、居留卡、永居、护照的区别、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认定的变化以及CRS常识等问题进行详细论述,解答个人身份规划及资产配置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到达资产的合法规划、合理配置的目的。
上述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工具都有着其特殊的功能,而家族财富传承规划,绝非依托单一工具就能解决,而是需要根据资产规模、资产类别、家庭结构、子女特点、传承意愿、特殊需求等具体因素,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运用金融、法律等多种财富传承工具综合规划并适时调整,从而实现最佳的财富传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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