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使用期限届满时,房产会消失吗?

来源:秦兵房产律师团

文章摘要
小张:最近刚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写着使用期限只有70年,这是什么意思呢? 秦兵律师团:这是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期限,不会影响房屋的所有权。 小张:那期限到了会发生什么呢?是不是我的房子就会消失呢?

小张:最近刚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写着使用期限只有70年,这是什么意思呢?
秦兵律师团:这是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期限,不会影响房屋的所有权。
小张:那期限到了会发生什么呢?是不是我的房子就会消失呢?
秦兵律师团:不用着急,让我们来看看法律怎么说。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这种权利一般通过法律认可的行为获得,比如建造,买卖,继承,赠与等,一经获得即为公民个人享有的私人权利,具有排除他人干预的性质。房屋所有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权,和其他个人财产一样只能由财产所有人支配,使用和处分。
既然房屋所有权具备排他性质,为什么还有使用期限呢?这就不得不提房产证上并存的另外一种权利: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不同,土地所有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拥有土地所有权。但是土地使用权则可以通过出让等方式实现权利转让,我国还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最高年限,其中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所以我们在房产证上面看到的使用年限其实是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拥有年限,即使使用期限届满,公民的房屋所有权也不会受到影响。但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还是会对我们的房屋造成影响,那么应该怎么处理呢?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拉开抽屉,查看具体法条
法律解析
今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期限届满有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一旦使用期限届满,则会自动续约。当然,续约存在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可能,也存在减免的可能,目前还没有十分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标准和数额,在后续的法治建设进程中一定会有更为详细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所以普通公民目前仍然无需担心房屋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只要关注后续法律的制定与颁布,即可知晓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从而解决房屋土地使用期限届满的局面。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