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妨害公务,被判刑追悔莫及!

来源:阿拉尔市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拒不配合交警执行公务,暴力袭击一名辅警致轻微伤。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拒不配合交警执行公务,暴力袭击一名辅警致轻微伤。近日,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李小强(化名)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以李小强犯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的一天,被告人李小强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经过阿拉尔市某路段时不慎将车辆驶入道路左侧树林带,造成车辆受损。派出所接到路人报警后,立即指派四名民、辅警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要求李小强配合执法,李小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故意将自己的两部手机用力摔到地上,扬言“谁打电话就打谁……”,辅警王某拿出手机准备向派出所领导打电话汇报现场情况时,李小强突然上前挥拳击打辅警王某,后被在场民、辅警制服。经法医鉴定,辅警王某伤情构成轻微伤,被告人李小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6mg/100ml。案发后,李小强积极赔偿王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并得到其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小强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一名辅警轻微伤,其行为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李小强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暴力袭击一名辅警致其轻微伤,依法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李小强殴打的对象不是正式编制的警察而是合同制辅警,但辅警协助警察执法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公安民警是法律的捍卫者,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者,以暴力方法阻碍执法的行为挑战的是法律的权威,妨害的是正常的执法秩序。法律是“红线”,更是“底线”,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在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一定要遇事冷静,积极配合,切勿因一时冲动错上加错、“刑上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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