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I WARNING
核 能 预 警
吵架不能解决问题!
吵架往往会使得问题变得严重!
即使你赢得了吵架,但是很容易输掉了人生!
但是,道理我们都懂,可还是得磕磕碰碰过这一生,所以,如果有一天不得不吵架呢?
下文就是关于吵架的核心秘籍。
《九品芝麻官》中以吵架闻名的“师奶”
一、树立交战规则:与其表达相反意见,不如先找相同标准
盘问技巧
在此以两方为例,不讨论多边混战。首先,确认双方共同认可的准则或前提,寻找议事的规则,用这一基准,来保护我方的核心利益。
吵架的应用场景
人跟人相交的最大难题是什么?是人和人无法感同身受,所以没办法做到理解别人。
因此,对一件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理;更进一步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在这种价值观都不相同的情况下,就极容易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经典场景。两个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观点,每一个态度都完全不一样。
于是,原来定分止争的争论变成了比嗓门和气势的斗鸡游戏。然后一言不合,恶语相向,甚至升级到全武行,文斗变成了武斗,械斗升级,相约派出所过夜。
那么怎么做到避免事件恶化,让吵架吵得明白,就算做不到令对方心服口服,起码也做到令对方哑口无言呢?
第一个关键点在于:与其先表达否定和不满的意见,不如先找到相同点。
两个人吵架,什么时候有意义呢?是仍然处于一个大前提里才有意义,如果双方的基本认知已经不在一个框架里,文斗是毫无意义的。
举个例子说明:讨论金钱赡养更重要还是时间陪护更重要时,这里的大前提是子女孝顺父母是一种基本的社会道德责任,且这个责任的目的是为了使得父母感到幸福。如果任何一方对这个前提不认可,比如认为这并不是一种道德责任,只是一种法定义务(即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就可以),又或者说,认为目的并不是使得父母感到幸福,而只是偿还养育的对价,那么不管再怎么争执,双方会因为对事项的本质和目标存在巨大差异而无法达成任何的争执结论。
所以,一个标准的吵架开始应当是,XXX,“……”,这样对不对?
即,首先,先把能够确认的标准、前提、要点先锚定。比如在最近的孙杨案中,WADA的律师的起手方式就有,“你对国际兴奋剂检查标准熟悉吗?”、“那你知不知道标准中规定:血样抽取之后即可就成为检查方的财产?”、“国际检查和调查标准并没有要求给陪同员发资格证,你知道吗?”。你看,简单明了,今天的讨论,我们只谈国际兴奋剂检查标准,别的,出门再说。
先把双方能确定,又跟吵架的主题最为相关的重要基准统一,来确定“对错”的讨论范围和边界在哪里,这样才不会陷入无意义的情感攻击,而使得吵架仍然进入到有序的、虽然具备攻击性、但仍然是理性讨论的范围里。
所以,在任何一次自己或对方怒火中烧,忍不住要口吐芬芳之前,都先耐下心来,先多问几个“对不对”,在共识达成之后(确认了交战规则),再开始进一步的交火。
否则,我还是建议你潇洒地转身离开或者低眉顺眼地默默忍受。
因为,这世界上顶顶无聊的事情,就是吵无意义的架。
二、避免睁眼说瞎话:确认事实,
压缩交火区域
盘问技巧
找到核心事实争议,并确保在核心事实争议中,双方对事实的认定和解读符合我方的核心利益。
吵架的应用场景
确定了规则之后,就要短兵相接了吗?是也不是,因为战场这么大,交火的军团这么多,战局变幻莫测,如何能够一击制胜,集中优势兵力夺旗城头呢,这里的重点,就是找到吵架之中的关键阵地,也就是核心的事实争议。
兵法有云,居高临下、势如破竹,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制高点永远是兵家必争之地(坑坑马谡除外),所以即使在一个最为简单的早餐油条要不要蘸酱油的吵架之中,也会有无数争议的事实,而在这些争议事实中,找到最重要的那个点,就是制胜法宝。
吃油条要不要蘸酱油,有哪些可以争吵的地方呢(笑)。
① 油条的传统吃法要不要蘸酱油?
② 这种油条的原味蘸酱油之后会发生什么变化?
③ 制作油条的厨师希望蘸酱油还是不蘸酱油?
④ 蘸酱油是不是个人选择,要不要人管?
⑤ 吃油条蘸酱油,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呢?
如果让我选择,会选择“蘸酱油是不是个人选择,要不要人管”作为关键的争议事实,然后别的一概不论。因为讨论“传统吃饭”、“味觉变化”、“厨师建议”、“行为后果”都是要么开放式、要么无意义的争议事实。
传统吃法不蘸,行为人就要不蘸吗?还是按照大众意义的不好吃就必须阻却不蘸?厨师的建议是食品的唯一食用途径吗?就算蘸酱油之后会影响身体健康(极端讨论),那有怎么样呢?于是你发现了,这些非常常见、看上去很有威力的事实讨论都不能产生任何有效的终局性的答案引导,所以不应该作为我们的选择。
只有讨论蘸酱油是不是个人选择,这个争议事实的结论,直接影响吵架的结果,如果是个人选择,那么就没有人可以逼逼叨叨,如果不是个人选择,那么就去找公众的建议方案(趋善)。
这就自然引出了我们的第二个关键点。
第二个关键点在于:吵架这件事,你必须找到那个最重要的事实。
找准关键事实
回到孙杨案来看,WADA的律师找的关键事实有,“你的儿子把兴奋剂检查单撕碎了是吗?”、“孙杨在现场撕碎检查单的这个事实,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承认,并且未提出异议,对吗?”、 “你是不是也清楚孙杨已经在兴奋剂检查单上签字,上面明确写着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兴奋剂检查单上有无说明拒绝检查的后果?”。所有的问题,都是围绕一个争议事实:孙杨在知道责任的情况下——事实上这个点没太大意义,孙杨本身就应当知道——拒检了。
这是WADA在进攻上的核心问题;当然,他们也需要准备对待来自孙杨一方的关于检查无效的进攻。所以整个盘问就是根据这个核心问题的讨论和展开,确保最核心的“拒检”事实,能够铁证如山。
所以争执之中,不要老是想数落对方这一点不好那一点不好,纠于皮毛而忘之血肉,没有意义的攻讦,肆意情绪的发泄,甚至道德上的呵斥,都不如找到最核心的事实进行确认来的重要。
吵架这个事情,其实和打架没有什么区别,文武之道,虽然有别于外但是相似于内,都是制服或是受制的逻辑。所以,与其做到满地开花,还不如一点击破。
重拳出击,一定要打对方向。
三、密集攻击语言漏洞,
强化关键问题,找到对错的结论
盘问技巧
重复,多方向多角度地重复,基于确认的事实强调大前提和准则的适用,得出唯一结论。
吵架的应用场景
关键事实已经确认了,讨论的框架也一早就建立了,这个时候,就是简单的大前提(法条)+小前提(事实)=结论(责任认定)的三段论简易论证了。可是啊,总是有人嘴硬不承认(不然怎么能称之为吵架呢),那么,怎么办呢?
很简单,重复就可以。这看着像是孩童幼稚的方法,但是不是说童言虽然无忌,无心最是伤人吗。如果一句真相本身就威力无穷,那么重复两遍,五遍,十遍呢,自然更加气势磅礴。因此,就关键事实和建立的基准进行多角度的重复和重申,就自然显得非常必要了。
关于“护士在没有出示证件是否有资格采集(可能构成犯罪)的问题上”,WADA的律师进行了以下的发问。
① 你给出个人意见,认为这属于一个犯罪行为,虽然中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对吗?
② 你知道血检单位有规定可以不需要出示护士的原件吗?你是否认为只要没有出示原件就是违法行为?
③ 也就是有这个可能?每次采集血样不出示原件就会去坐牢?
④ 但即使你不知道是否现场有人要求出示原件?出了一个判断,认为护士的行为构成犯罪?
“护士没有出示资格原件=构成犯罪”这个陈述,是WADA的律师想要否认的意见,那么他从几个方面进行重复呢,“法律有无明文规定”、“血检单位有无相反规定”、“司法实践的认定”、“现场有无人提出权利要求”,四个角度,只是为了说明一件事情。但是这种多角度的重复,是不是令各位读者觉得内容更多、力量更足。
重要的话说三遍
这就是第三个关键点:唠唠叨叨,要相信重复的力量。
至于最终那句,真相只有一个,又或者是你错了,那倒不是那么重要了。
要记住,吵架的实质不是为了证明对方是错的,吵架的实质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对的,如此便心向光明,无所畏惧。
最后我想说,吵架只是为了界定特殊规则下的对错判断,它既不解决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更不是为了惩恶扬善的情感宣泄。
还有一种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这个事情,你可以同我的律师联系”。
这是门技术活,当赏。
以上。
另眼看兴奋剂拒检一案:盘问技巧=吵架技巧
作者:张金捷来源:海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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