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仅25岁的张某因利用其存量房资金托管岗位工作人员的身份侵吞7000万元巨款被捕,其利用赃款购买的财产也被法院依法拍卖。
根据司法拍卖网显示的信息,法院拍卖张某的财产包括三个镀金镶钻的限量PS4手柄、三台PS4游戏机、三台Switch游戏机、四台外星人电脑、胸前镶满宝石的吊带背心等。看到这些拍卖财产,不少人惊呼张某真是“皇帝用金锄头锄地”,不过最为吸引人眼球的为一张纯金的《游戏王》青眼白龙卡牌,该卡牌全球限量500张,发售价22万日元。该卡片一经拍卖就直接冲上了微博、知乎、今日头条的热搜榜,拍卖当天参与人数达到了18104人,围观人数突破200万人,编号为Y8745的竞拍人甚至反复加价竞拍,将金额推到了8732万元,这是要逆天的节奏啊!因拍卖金额明显不合常理,执行法院紧急中止了拍卖。该事情发生后,网友们将本次恶意竞价的人统称为“乐子人”,有的人认为他们藐视了中国司法,应当予以严惩。有的人认为不应当上纲上线,“乐子人”的主要目的为制造“节目效果”,从而娱乐大众。那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这些“乐子人”将有可能承担什么责任呢?
01.永远失去购买“纯金战神卡”的机会
即便法院重新拍卖青眼白龙“纯金战神卡”,根据法律规定,“乐子人”将不得参加竞买。
故即便有部分“乐子人”真心想要购买“纯金战神卡”,他也永远失去机会了。但对于大部分“乐子人”来说,看到这条直接嘴角上扬,冷哼一声“爷才不想买”。别着急,我们继续往下看。
02.不予退还保证金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乐子人”就拍卖青眼白龙“纯金战神卡”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看到这条,想必不少“乐子人”再次冷笑:“切,保证金就100元,大不了少吃一顿麦当劳,送你送你”。
那真的只是这样了么?
03.可能承担弥补差价的重大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若再次拍卖,新的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乐子人”将承担弥补差价的法律责任。根据公布信息,最高竞拍价为8700万元,故如果执行法院再次拍卖“纯金战神卡”,最终的成交价格低于8700万元,那这个差价就有可能由之前的最高竞拍者进行承担。试想一下,如果第二次拍卖,该卡片最终以100元的评估价成交……
04.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执行法院拍卖物品进行恶意竞价实际上为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拍卖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可对恶意竞价的“乐子人”进行罚款并行政拘留。如果最终认定构成犯罪,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上,“乐子人”通过恶意竞拍找“乐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一种藐视法律的恶意行为,人民法院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各位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节目效果”,充当“乐子人”,否则可能因为一时“找乐子”的行为导致这辈子都没有“乐子”可找。
附:本文涉及的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通知》
第一百八十七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包括: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财产的;
8732万元的法拍“卡牌”,这是要逆天啊!
作者:周雪飞来源: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

近日,年仅25岁的张某因利用其存量房资金托管岗位工作人员的身份侵吞7000万元巨款被捕,其利用赃款购买的财产也被法院依法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