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民法典》:不当得利

来源:京师豫见

文章摘要
“不当得利”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会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呢?
“不当得利”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会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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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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