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第一例为“李某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个人微博发布品牌女性内衣广告,内容含有“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等内容。
有消息称,其中“李某”即知名脱口秀演员李诞。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个人微博号发布某品牌女性内衣违法广告一案于2021年6月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5573.77元、罚款651147.54元,共计876721.31元的行政处罚。
听到这个消息,有一些人感到不解:李诞发布的广告与“为什么我用威猛先生没有超人出来给我洗马桶”、“为什么我吃大大泡泡糖没有召唤出超人”等广告语有何区别?为何李诞的这条广告被行政处罚,其他的类似广告却没被处罚呢?
01
李诞之所以被处罚,是因为该广告含有侮辱女性尊严的内容,将“职场”与“内衣”挂上关系,可以“躺赢职场”,是对女性在职场努力工作的一种歧视,是对女性的不尊重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构成了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行为。同时李诞并未使用该商品,违反了《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证明的行为。
故根据上述案例,广告不得含有性别歧视内容,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而“为什么我用威猛先生没有超人出来给我洗马桶”、“为什么我吃大大泡泡糖没有召唤出超人”等只是一种夸张的表现形式,并不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02
近年来我国对于违法广告的打击越来越严。北京3W咖啡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内发布含有“总理同款咖啡”等文字及国家领导人形象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规定,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北京优联万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含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以及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一)项“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规定,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南京雷宇兄弟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含有“雷宇地产”、“合肥最低房价盘”、“一脱到底”等文字内容和“将内裤脱至膝盖处的女性双腿图案”图片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七)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第(八)项“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的规定,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0万元。······
03
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告不再只是商家以营利为目的推销,更是一个社会精神面貌的体现,各位商家及代言人一定要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既能维护社会的整体精神面貌又能维护品牌的自身形象。
附:本文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李某发广告被罚没87万: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
作者:周雪飞来源: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

2021年8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第一例为“李某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个人微博发布品牌女性内衣广告,内容含有“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