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欢迎来到周二植德品牌保护专栏。
上期商标撤三为雅戈尔打赢品牌保护战立下了汗马功劳,除了撤销对方的商标,其实在更早的时候,我们还可以通过商标异议阻止对方获得商标,现在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外研社”是如何用异议来保护自己的品牌。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下简称“外研社”)成立于1979年,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创办和领导的大学出版社。“外研社”每年出版新书1200多种,其中,伴随8090英语学习之路的《新概念英语》几乎成为了家喻户晓的经典。在品牌保护过程中,“外研社”采用主动出击的品牌保护策略,用商标异议成功地将他人傍名牌的行为扼杀在了摇篮里。
2020年4月26日,2019年度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开放日”活动中正式发布,并公布了2019年度十大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其中,“外研社”商标异议案排名首位。
一、“外研社”商标异议案回顾
异议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下简称“外研社”)
被异议人:深圳市小天才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天才”)
被异议商标:

异议人商标:

基本案情:
2017年1月,“小天才”在第28类(指定“游戏器具、纸牌”等商品)提出了“外研社”商标注册申请,并于2017年11月进行初审公告。
2018年2月,“外研社”提出了商标异议申请,异议理由为“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异议人“外研社及图”商标已成为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构成对异议人驰名商标的模仿,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会误导相关公众”。
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本案中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异议人商标经长期使用与广泛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已构成对异议人商标的抄袭和模仿,如予以核准注册,易误导公众,致使异议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被异议商标“外研社”不予注册。
二、商标异议的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2013年商标法明确限定了异议理由的范围,并首次将异议理由分为两类:
相对理由:指商标可能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权益,正如上述案例中“外研社”的在先商标权。
绝对理由:指商标可能违反商标法中禁止使用或禁止注册的条款。
三、如何提起异议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基于相对理由提出商标异议申请,任何人都可以基于绝对理由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明确的异议理由并附与理由相应的证据材料。商标异议应当自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为了提高异议成功的几率,异议人在提出异议申请时可以声明在3个月内补充证据材料,以便获得更多的时间来进行证据的收集整理。
实践中,异议申请经常会因理由或材料问题不予受理,下表为常见的不予受理理由。

由此可见,异议申请中有一半都是因主体资格不符合商标法33条规定不予受理。为了保证异议申请在3个月内成功受理,避免错失良机,针对异议人的主体资格及材料准备,异议人至少应注意如下几点:
1.身份证明≠主体资格证明
“身份证明”是指证明异议人身份的文件,如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法人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主体资格”是指商标法三十三条规定的启动异议程序的主体资格,是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2.主体资格证明的提交期限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行初字第2746号行政判决书、(2016)京73行初2286号行政判决书和(2017)京73行初1034号行政判决书明确认定:
“对于证明异议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异议人在以相对理由提出异议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的主体资格证明,不属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可以在3个月补充期限内提交的证据材料”。
3.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具有针对性和相关性
主体资格证明与异议申请所援引的条款有直接联系,具体表现为
1. 驰名商标: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2. 因代理关系、代表关系或其他合同、业务关系被抢注:第十五条
3. 地理标志:第十六条第一款
4. 在先初步审定或注册商标权:第三十条
5. 在先申请商标权以及同日申请使用在先:第三十一条
6. 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三十二条
4.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应当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1. 体现商标的使用人:能证明异议人是商标使用人或与被使用的商标 存在利害关系;
2. 商标使用时间: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时间早于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时间;
3. 商标使用情况:证明商标标识用于商品、商品保证或容器以及商品交 易文书上,或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异议如何答辩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书后将其副本转给被异议商标申请人,并要求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且可以自提交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补充证据材料。商标局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被异议人未提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的运行。
被异议人在准备异议答辩时,切勿因收到了商标异议书而慌张,建议有重点地,针对性地准备材料,并按期提交答辩文件。
如何按照商标法的原则性规定,来具体准备异议申请理由及对应材料,或组织异议答辩书,这需要结合个案的实际使用情况,由有经验的商标律师或专业的商标从业人员来进行组织。
五、异议的结果及后续程序
根据商标局2019年上半年的商标注册工作分析报告,与去年相比,商标异议的申请量增加较多,异议裁定量和异议成立率也均有提升,具体数据如下:
商标异议申请量为 76696 件,同比增长49.5%;
商标异议裁定量为 38883 件,同比增长 21.4%;
商标异议成立率(包含部分成立率)为 44.8%, 同比增长约6.7%。
可见,异议人有将近一半的几率取得成功。如异议成功(异议成立),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的决定,被异议人可向原商评委提起不予注册复审。
如异议失败(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的决定,异议人可向原商评委提起宣告无效。
如对原商评委上述裁定结果不服,案件进入行政诉讼阶段。
如您也有商标异议的问题,可与赵立辉律师或吴志红联系,感谢您的阅读。
欢迎来到周二植德品牌保护专栏。
上期商标撤三为雅戈尔打赢品牌保护战立下了汗马功劳,除了撤销对方的商标,其实在更早的时候,我们还可以通过商标异议阻止对方获得商标,现在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外研社”是如何用异议来保护自己的品牌。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下简称“外研社”)成立于1979年,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创办和领导的大学出版社。“外研社”每年出版新书1200多种,其中,伴随8090英语学习之路的《新概念英语》几乎成为了家喻户晓的经典。在品牌保护过程中,“外研社”采用主动出击的品牌保护策略,用商标异议成功地将他人傍名牌的行为扼杀在了摇篮里。
2020年4月26日,2019年度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开放日”活动中正式发布,并公布了2019年度十大商标异议、评审典型案例,其中,“外研社”商标异议案排名首位。
一、“外研社”商标异议案回顾
异议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下简称“外研社”)
被异议人:深圳市小天才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天才”)
被异议商标:

异议人商标:

基本案情:
2017年1月,“小天才”在第28类(指定“游戏器具、纸牌”等商品)提出了“外研社”商标注册申请,并于2017年11月进行初审公告。
2018年2月,“外研社”提出了商标异议申请,异议理由为“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异议人“外研社及图”商标已成为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构成对异议人驰名商标的模仿,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会误导相关公众”。
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本案中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异议人商标经长期使用与广泛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已构成对异议人商标的抄袭和模仿,如予以核准注册,易误导公众,致使异议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被异议商标“外研社”不予注册。
二、商标异议的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2013年商标法明确限定了异议理由的范围,并首次将异议理由分为两类:
相对理由:指商标可能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权益,正如上述案例中“外研社”的在先商标权。
绝对理由:指商标可能违反商标法中禁止使用或禁止注册的条款。
三、如何提起异议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基于相对理由提出商标异议申请,任何人都可以基于绝对理由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明确的异议理由并附与理由相应的证据材料。商标异议应当自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为了提高异议成功的几率,异议人在提出异议申请时可以声明在3个月内补充证据材料,以便获得更多的时间来进行证据的收集整理。
实践中,异议申请经常会因理由或材料问题不予受理,下表为常见的不予受理理由。

由此可见,异议申请中有一半都是因主体资格不符合商标法33条规定不予受理。为了保证异议申请在3个月内成功受理,避免错失良机,针对异议人的主体资格及材料准备,异议人至少应注意如下几点:
1.身份证明≠主体资格证明
“身份证明”是指证明异议人身份的文件,如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法人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主体资格”是指商标法三十三条规定的启动异议程序的主体资格,是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2.主体资格证明的提交期限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行初字第2746号行政判决书、(2016)京73行初2286号行政判决书和(2017)京73行初1034号行政判决书明确认定:
“对于证明异议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异议人在以相对理由提出异议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的主体资格证明,不属于《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可以在3个月补充期限内提交的证据材料”。
3.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具有针对性和相关性
主体资格证明与异议申请所援引的条款有直接联系,具体表现为
1. 驰名商标: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2. 因代理关系、代表关系或其他合同、业务关系被抢注:第十五条
3. 地理标志:第十六条第一款
4. 在先初步审定或注册商标权:第三十条
5. 在先申请商标权以及同日申请使用在先:第三十一条
6. 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三十二条
4.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应当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1. 体现商标的使用人:能证明异议人是商标使用人或与被使用的商标 存在利害关系;
2. 商标使用时间: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时间早于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时间;
3. 商标使用情况:证明商标标识用于商品、商品保证或容器以及商品交 易文书上,或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异议如何答辩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书后将其副本转给被异议商标申请人,并要求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且可以自提交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补充证据材料。商标局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被异议人未提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的运行。
被异议人在准备异议答辩时,切勿因收到了商标异议书而慌张,建议有重点地,针对性地准备材料,并按期提交答辩文件。
如何按照商标法的原则性规定,来具体准备异议申请理由及对应材料,或组织异议答辩书,这需要结合个案的实际使用情况,由有经验的商标律师或专业的商标从业人员来进行组织。
五、异议的结果及后续程序
根据商标局2019年上半年的商标注册工作分析报告,与去年相比,商标异议的申请量增加较多,异议裁定量和异议成立率也均有提升,具体数据如下:
商标异议申请量为 76696 件,同比增长49.5%;
商标异议裁定量为 38883 件,同比增长 21.4%;
商标异议成立率(包含部分成立率)为 44.8%, 同比增长约6.7%。
可见,异议人有将近一半的几率取得成功。如异议成功(异议成立),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的决定,被异议人可向原商评委提起不予注册复审。
如异议失败(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的决定,异议人可向原商评委提起宣告无效。
如对原商评委上述裁定结果不服,案件进入行政诉讼阶段。
如您也有商标异议的问题,可与赵立辉律师或吴志红联系,感谢您的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