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鲜活案例回应社会之问

来源:安徽高院

文章摘要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最高法院高度重视、统一建设的案例资源库,入库案例是各级法院依法裁判的重要参考。在入库的权威案例中,不乏许多由安徽法院法官承办、编写,集中体现了他们的审判思路、裁判观点、逻辑方法等。

人民法院案例库是最高法院高度重视、统一建设的案例资源库,入库案例是各级法院依法裁判的重要参考。在入库的权威案例中,不乏许多由安徽法院法官承办、编写,集中体现了他们的审判思路、裁判观点、逻辑方法等。为促进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学好、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进一步编好、审好案例,推动发挥案例库在统一裁判标准、深化司法公开、做实“公正与效率”、促进诉源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安徽高院微信公众号开设“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专栏,邀请入库案例承办、编写者讲述案例工作心得感悟,共享司法智慧,共促质效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根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应一体推进,法院司法裁判除在具体个案中修复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之外,还应通过对个体的法律评判和价值衡量辐射群体行为参与社会治理,而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力量。通过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案例能够更加直观地反映,法官如何通过法治视角和途径解决现实问题,传递出鲜明的价值导向,让公众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
在此大背景下,人民法院案例库应运而生。作为优秀案例的集大成者,案例库不仅可以方便公众通过案例知悉法律规定、明确行为规则,更可以辅助司法审判、统一裁判尺度、防止“类案不同判”,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及。作为案例库建设的参与者,我有幸见证案例库从无到有,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全过程。同时也非常幸运,参与编写的邢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案例库收录入库,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十大参考案例”,为案例库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基本案情
被告人邢某某为安徽省芜湖市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邢某某为获得足够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税务机关认证抵扣税款,在与他人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利用实际控制的芜湖某工程有限公司,采取支付票面金额6%至7%开票费的方式,伙同他人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上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份,全部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涉及金额123万余元,税额17万余元,价税合计140万余元。被告人邢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补缴全部税款。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9日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邢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被告人邢某某提出上诉。
在二审程序中,被告人邢某某提出企业合规整改的申请。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认为邢某某作为涉案小型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解决企业进项票不足问题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发后已补缴全部税款,涉案企业符合合规整改条件,同意对邢某某实际控制的芜湖某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企业刑事合规整改。在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导下,启动对涉案企业合规监管考察。考察期内,涉案企业积极整改落实,明确合规职责,加强管理防范,经第三方监管组织评估,认为已完成合规整改,验收考察通过。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7日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邢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免予刑事处罚。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邢某某伙同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宣判后,邢某某作为芜湖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二审阶段申请并完成企业合规整改工作。涉案企业完成合规整改,并通过第三方监管组织评估和验收。综合考虑邢某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补缴全部税款等情节,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故二审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裁判要旨
1.对于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犯罪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企业合规整改。对于完成有效合规整改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对于在审判阶段申请开展合规整改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视情直接组织开展。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涉案企业,在第一审程序中未进行合规整改的,可以在第二审程序中开展。
案例编选心得
谈及案例的编写,有一个大前提便是选好案例。我认为,日常可以重点留意以下案件类型,简单来说概括为三个字“新”“难”“热”,即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适用法律困难案件;社会热点、群众关注案件。具体而言,新类型案件包括法院受理的案件本身属于新类型,例如伴随新业态发展产生的新型法律关系及问题;还有一类是法律适用方面出现新情况的案件,即案件判项确立了某项新的规则或制度,例如在本案判决之前,司法实践中几乎都是检察机关主导开展合规改革,人民法院参与且系二审阶段主导开展企业合规改革也未闻先例,所以本案作为首例案件,将其编写成案例,就极具参考价值。疑难复杂案件主要指在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一定争议的案件,此处为何不提事实认定争议案件,主要是因为此类案件颇具个案特征,一般不易提炼出具有类案参考价值的事实认定规则。最后热点案件方面,并非指单纯吸引人眼球、博取流量的案件,而要充分结合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的修改与出台综合把握,主要是指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体利益及公民重大合法权益等案件类型,此外还需重点关注新旧法衔接适用等典型案件。
找到一个好的案例素材,在我看来就已成功了一半。剩下的就是如何编写好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主要包含标题、副标题、关键词、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要旨、关联索引等七个部分,在这里我主要谈谈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要旨三个主要部分的撰写心得。
基本案情和裁判理由部分,切勿陷入直接全部复制裁判文书的误区,而应在文书基础上进行压缩提炼,重点围绕裁判要旨,对完整案情、裁判理由删繁就简,确保详略得当。但需注意,有关争议问题的案情部分要叙述完整,特别是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处理结果具有重大影响的细节事实问题要叙述清楚,裁判理由应紧紧围绕上述关键要点深入阐释,确保规范、严谨、客观、公正。以本案为例,虽然案件被告人涉及多人,但仅有邢某某提出申请,请求对其实际控制的安徽省芜湖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企业合规整改,所以基本案情及裁判理由部分仅需着重围绕此部分内容进行阐述,其余无关的被告人及犯罪事实则无需再作陈述,应充分突出重点。
裁判要旨部分,就是将案例体现的裁判规则用专业性、规范性语言完整地提炼表述出来,它可以是对原有裁判规则的修正或超越,也可以是对原有规则空白、模糊、冲突处的填充、明晰或廓清。究其本质而言,裁判要旨就是要阐述清楚本篇案例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即透过裁判要旨可以管窥整篇案例的主要内容与目的。在面对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例时,裁判要旨也应有所取舍,最多不超过三个,且行文风格需紧凑简洁。具体到本案,二审审判阶段当事人申请刑事合规整改,此前并无先例,故首先亟需确定能否在此审判程序中开展合规整改,若明确可以开展,接下来就要明确合规整改完成后的量刑评价路径以及从宽幅度标准。故,该案的裁判要旨部分也是紧紧围绕上述关键问题提炼相应裁判规则。
后语
如果说法治社会是一条大路,那么案例就是人们长途跋涉踏出的脚印,对案例的研究就是追寻指引前行的启迪。作为一名新时代法官,要敢于发时代之先声,善于从芸芸案件中挖掘亮点,通过由表及里的思考、抽丝剥茧的分析,将案件审判经验及时付诸文字,将公平正义镌刻在每一个鲜活的案例之中,回应社会之问,实现价值引领,我想这也是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的初心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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