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动“工业上楼”,构建“都市型工业”新业态

来源:文康法律观察

文章摘要
2022年是青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启动之年,政府通过政策引导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使工业空间由二维转向三维,从而达到有效盘活低效土地、溢出更多发展空间的目的。

2022年是青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的启动之年,政府通过政策引导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使工业空间由二维转向三维,从而达到有效盘活低效土地、溢出更多发展空间的目的。
城阳区作为青岛工业上楼的先行区,坚持“以亩产论英雄”,2018年率先出台《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并规划建设工业上楼项目,目前已开工、拟开工及储备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共50个,其中联东U谷·夏庄智造园项目为山东省首家高层工业楼宇项目。
2020年5月,青岛西海岸新区首批总投资41亿元的5个高层工业楼宇项目集中开工,中德生态园的新型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项目(创芯汇)现已竣工,投入使用后,不仅将加速园区电子产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形成和集聚,还将有效推进产业提档升级和提质增效。
一 政策向好,扶持上楼
为推动高层工业楼宇发展,城阳区2018年率先出台《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城阳区《实施意见》”)配套11条扶持政策。
2020年西海岸新区出台《关于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配套12条扶持政策,该意见于2022年4月30日失效后,《关于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新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5月1日试行,配套5条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主要面向项目的开发投资企业、运营管理机构、所在街道办事处、入驻企业等主体,具体政策如下:
1.给予开发投资企业的扶持政策
城阳区
◆ 工业综合体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第一层全额征收、第二层减半征收、第三层及以上免征
◆ 按70元/㎡/年的标准给予已租赁的自持部分厂房三年租赁费补助
◆ 分割转让发生的区级贡献各按50%给予等额奖励
◆ 土地和房产使用产生的区级贡献按50%给予三年等额奖励
◆ 用产生的区级贡献按50%给予三年等额奖励
西海岸新区
◆ 按100元/㎡/年的标准给予已租赁并实际投入使用的自持部分厂房三年租赁费补助
2.给予街道办事处的扶持政策
城阳区
◆ 分割转让发生的区级贡献各按50%给予等额奖励
◆ 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拨付,用于专项配套建设;新征土地开发建设的按每亩5万元的标准奖励
3.给予运营管理机构的扶持政策
城阳区
◆ 对认定为市级小企业产业园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 引进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的,按所获奖励额度给予20%的奖励
◆ 对工业综合体每亩经济贡献达到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按当年区级贡献的10%、15%、20%给予同年度的一次性等额奖励
西海岸新区
◆ 新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的,按所获奖励额度给予运营管理机构20%的奖励。
4.给予入驻合作伙伴的扶持政策
城阳区
◆ 融资租赁公司
当年为我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按1%给予奖励
当年购入生产设备并用于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租赁使用的,按照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1%给予奖励
同一融资租赁公司每年获得的上述奖励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形成地方贡献之日起,扣除各类其他补助后,前两年按照区级贡献的10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照60%给予补助
◆ 入驻企业
◆ 享受我区有关工业、服务业、科技、金融、人才等方面政策
西海岸新区
◆ 入驻企业
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我区有关工业、服务业、科技、金融、人才等方面政策。
二 分割转让,刺激上楼
传统工业企业大多通过政府拿地,自行建设厂房投入使用,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一般按整栋的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对于产权分割,由于既有国家政策并不明确,加上实践中产权分割操作复杂,多数中小微企业成功“上楼”并非坦途。
青岛市自2014年起,进行政策创新,鼓励工业综合体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转让,并印发多部支持性、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发布时间

发文单位

文件名称

1

2014.02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青岛市科技局 《关于依法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房屋分割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要内容 首次对产业园区分割转让作出鼓励性政策安排。

2

2014.08

青岛市经信委、城乡建委、国土资源房管局、公安消防局 《关于优化小企业产业园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转让办理流程的通知》
主要内容 再次明确产业园区分割转让鼓励性政策。 单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跨转让,最小单元不小于500㎡;多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转让,最小单元不小于300㎡。

3

2015.06 青岛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
主要内容 支持中小微企业集约用地、集聚发展,要落实小企业产业园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转让政策。

4

2018.05

中共青岛市城阳区委办公室、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 鼓励工业综合体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转让。 分割转让发生的区级贡献各按50%给予工业综合体开发投资企业和所在街道办事处等额奖励。

5

2019.08 青岛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主要内容

实行工业楼宇分割转让。分割转让受让人须为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法人。不动产再次转让时,其不动产权证应满5年(企业破产倒闭的除外)。
6 2022.05 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 《关于加快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 开发投资企业必须自持总建筑面积30%,配套设施面积全部自持,不得分割转让。 办理完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按栋、层等基本单元分割转让,最小分割基本单元不低于500㎡。 原则上要求优先分割转让制造业使用面积,待制造业项目入驻并使用面积达60%后,再办理其他功能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手续。 主导产业关联企业产业用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50%及以上,且产业用房整体入驻率达70%的,可全部分割转让。 首次转让受让人应在新区依法注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购买。建筑自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进行再次转让的受让人也应符合首次转让条件。

产权分割的顺利办理,刺激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及能力购入厂房,同时为企业发展腾出空间,节省大量资金和土地,大大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出率。
2020年5月,青岛西海岸新区首批5个高层工业楼宇项目集中开工,中德生态园的新型电子元器件研发生产项目就是其中之一,是园区内第一个可进行分割转移登记的工业项目,最小面积300平方米,最大面积3700平方米,满足各类企业在各个时期的需求,部分产业用房可以享受50年独立产权分割转让销售。
这样一来,入驻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同时可以拥有物业产权,真正实现了企业在园区安家。对于政府而言,有利于引导小微企业入产业园区发展,形成产业集聚区,带动城市经济发展;对于企业而言,有利于中小企业根据自身能力和需求购买厂房,拥有物业产权后,可进一步解决融资抵押难题。
三 资金注入,合作上楼
推进高层工业楼宇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注入。据报道,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3家银行与城阳区政府举行了助力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战略合作签约,总授信额度达120亿元,给该区工业楼宇开发建设和入园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青岛各区市均鼓励多元化资本参与到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中。各类投资开发公司、民间资本、社区财力均可单独或联合开发建设,支持有工业地产开发建设经验的企业和投融资机构参与投资和运营管理;鼓励持有工业用地产权的企业,按工业综合体的标准和要求开发建设和运营。
四 预售试点,指引上楼
为研究构建高层工业楼宇发展新模式,增强城阳区工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城阳区于2021年12月制定出台《城阳区高层工业楼宇项目预售试点办法》,为符合条件的高层工业楼宇项目申办预售提供指导和服务。
该办法将预售试点分为限定为国有企业(含控股、参股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的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对预售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了申办预售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五 总结
2021年7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总结梳理了深圳经济特区已复制推广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其中,第十项划定“区块线”保障工业发展空间部分,明确提出要推广“工业上楼”模式。”
近年来,青岛各区市围绕产业发展、工业上楼,以及招商引资等方面开启低效片区盘活之路,相继出台多部工业上楼及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并开展试点工作,边发展、边总结。但工业上楼必定是城市进入精致建设阶段的产物,仍需拟定支持政策刺激上楼意愿、拟定指引政策指导上楼流程、拟定规范文件统一工业上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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