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吉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无名(代号)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无名(代号),是又聋又哑的人,由于其身份无法查明,又不能自报身份情况,故以代号称呼。2016年1月4日12时许,被告人无名(代号)在西吉县富力城一楼“伊吖吖”饰品店内实施盗窃时被被害人罗某某发现,被告人随即逃离现场,后被闻讯赶来的群众合力抓获。案发后,被盗赃款人民币17628元全部被追回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无名(代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无名(代号)系又聋又哑的人,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好,加之赃款已返还被害人,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无名聋哑人盗窃终获刑
作者:单玉芳来源:固原中院

近日,西吉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无名(代号)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无名(代号),是又聋又哑的人,由于其身份无法查明,又不能自报身份情况,故以代号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