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复查聂树斌案 ——“迟到的正义”是否是正义?

来源:星瀚微法苑

文章摘要
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 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并向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
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并向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该案因呼格吉勒图的父母申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19日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并依法进行审理。审理中,合议庭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以及相关材料,听取了申诉人、辩护人和检察机关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再审判决,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案件回放】
1996年4月9日晚19时45分左右,被害人杨某某称要去厕所,从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千里香饭店离开,当晚21时15分后被发现因被扼颈窒息死于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女厕所内。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于当晚与其同事闫峰吃完晚饭分手后,到过该女厕所,此后返回工作单位叫上闫峰到案发女厕所内,看到杨某某担在隔墙上的状态后,呼格吉勒图与闫峰跑到附近治安岗亭报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7日作出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呼格吉勒图以没有杀人动机,请求从轻处理等为由,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当时有关死刑案件核准程序的规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母亲尚爱云提出申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9日作出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再审中辩护人称,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判认定呼格吉勒图构成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通过再审程序,作出无罪判决。经审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申诉人的请求予以支持,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检察机关的意见予以采纳,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主要理由是:一是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供述的犯罪手段与尸体检验报告不符。二是血型鉴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三是呼格吉勒图的有罪供述不稳定,且与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不吻合之处。原判认定的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除其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明。(附判决原文)







复查聂树斌案
而在此前两天,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2日发布的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对山东高院将适用什么程序进行复查,聂树斌案是否可以聘请律师,律师是否可以阅卷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山东高院将按照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程序要求复查聂树斌案。具体复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开展。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责成山东高院根据复查工作进展情况通知律师阅卷,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提出代理申诉意见等诉讼权利。复查过程中,被告人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均可以委托律师。山东高院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复查此案,为确保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复查此案。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71条规定,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因此,聂树斌的近亲属可以聘请律师代为申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精神,聂树斌近亲属委托代为申诉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相关的案卷材料。
律师观点:
呼格吉勒图已经宣判无罪,聂树斌案作为法学院学生上课必讲的案例,也已经推进到了“复查”阶段。另据相关媒体报道,内蒙古也已经开始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案件承办人采取了追责措施。两位既是被告人,又是“被害人”的青年,已经很早就离开了我们的世界,死刑处罚作为一项“不可逆”的处罚,无法使得他们死而复生。但这两起案件对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推进,可以说是具有“死而复生”的效果,多少法学院学生都知道聂树斌案件在课堂里宣讲,众多专家学者、律师圈中为其申诉,但始终无法推动该案的复查,再审更是海市蜃楼。
这两起案件不仅再审和复查,也启动了众所盼望的案件承办人追责程序,对犯有相关失职、滥用职权的承办人予以惩处。相信今后刑事司法制度不仅将更多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对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办案、判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承担起国家公平、公正的司法权所赋予的责任。
迟到的正义,已经无法挽救两位青年的生命,但可以推动我国的刑事司法法治,避免其他“呼格吉勒图”和“聂树斌”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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