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B2B出口应关注的海关问题

来源:文康法律观察

文章摘要
引言 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2号公告(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在现有10个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
引言
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2号公告(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在现有10个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执行。至此,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已达22个。

先行开展试点的10个口岸在新政实施首月便取得亮眼成绩。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截至7月31日,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首月,10个试点海关共验放B2B出口390.4万票,多个口岸监管验放货值过千万甚至过亿元。
新政契合业态发展需求,企业对开展B2B出口试点有较高热情,对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增长持乐观态度,本文将对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关新政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外贸企业有所裨益。
什么是跨境电商B2B出口?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贸易形式。
根据企业经营模式可分为以下两种:
1.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适用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含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包括境内平台和境外平台)实现交易,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并向海关传输相关数据的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
2.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适用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并向海关传输相关数据的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

可给企业带来哪些通关便利?
报关全程信息化。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网上传输交易订单、海外仓订仓单等电子信息,且全部以标准报文格式自动导入,报关单和申报清单均采用无纸化,简化企业申报手续。
新增便捷申报通道。
对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以申报清单的方式进行通关,申报要素比报关单减少57项,清单无需汇总报关单,让中小微出口企业申报更为便捷、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
综试区简化申报。
参照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简化申报的做法,在综试区所在地海关申报符合条件的9710、9810清单,可申请按照6位HS编码简化申报。
物流和查验便利。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按照“跨境电商”类型办理转关,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通关的,同样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时效更强、组合更优的方式运送货物,同时可享受优先查验的便利。
参与试点的跨境电商企业需满足什么要求?
1. 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变更)。
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型中勾选相应的企业类型;已办理注册登记未勾选企业类型的,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注册信息变更申请。
2. 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具体如下:
(1)企业资质条件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在主管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且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
(2)备案资料要求
a. 两个登记表:《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一仓一表);
b. 海外仓证明材料:海外仓所有权文件(自有海外仓)、海外仓租赁协议(租赁海外仓)、其他可证明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资料(如海外仓入库信息截图、海外仓货物境外线上销售相关信息)等;
c.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d. 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应向企业主管地海关递交,如有变更,企业应及时向海关更新相关资料。
跨境电商B2B企业如何向海关申报?
1. 对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及以下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可选择通过“单一窗口”的货物申报或跨境电商申报系统向海关申报;对于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通过“单一窗口”的货物申报系统向海关申报。
2. 以报关单形式申报的,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前应按要求提前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9710出口模式)或海外仓订仓单(9810出口模式)。
3. 以电子清单形式申报的,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前应按要求提前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9710出口模式)或海外仓订仓单(9810出口模式)及物流信息。
4. 具备条件的企业向海关加传收款信息。

跨境电商企业申报流程通关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1. 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应当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3. 海关实施查验时,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海关查验。海关按规定实施查验,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优先安排查验。
4.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