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相关注意事项!

来源: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可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尽量避免赢了官司却不能实现合法权益的风险! 申请执行要准备什么材料?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可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尽量避免赢了官司却不能实现合法权益的风险!
申请执行要准备什么材料?
当事人需提供申请执行书、执行依据、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等。如果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还要提供委托代理手续等材料。如果是根据仲裁裁决、调解书申请执行的,需提供仲裁机构开具的送达或生效证明等材料。如果是根据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的,需提交执行证书。
可配合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人、案外人应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相关信息应当准确、详实。包括但不限于:
1.不动产: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的坐落位置、产权证号等;
2.车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车牌号、存放地点等;
3.银行存款: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的账户、开户行等;
4.公积金:被执行人名下公积金账户、所属管理中心;
5.被执行人名下的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知识产权、版权、公司股权等。
被执行人与他人的共有财产也可能被执行
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执行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分割共有财产,或提起析产诉讼主张自身权益。
注意: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经债权人认可的,法院可以根据协议予以执行。
及时申请到期“查、冻、扣”
申请执行人申请续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至少按法院规定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注意: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需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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