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之外,很多企业出于对企业核心技术、商业模式的保护,还会和劳动者就保密事项和劳动者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接下来,我们就了解一下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及保密协议。
劳动者的保密义务,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性协议中约定的劳动者对在职期间所了解到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01、案例:陈某与某互联网公司劳动争议
2019年12月,陈某在某互联网公司担任研发部工程师,入职时即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约定:无论陈某是否在公司工作,除非公司同意或者公司商业秘密进入公知领域,陈某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或保密责任。
2021年8月陈某从公司离职时,向公司提出:按照拉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支付保密费,否则不承担保密义务。由此,双方引发争议。
本案中,公司是否需要支付保密费,劳动者才需要履行保密义务?是由签订的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的,如果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应支付保密费,则应支付保密费;如果没有约定,则公司无需支付费用,劳动者也需要履行保密义务。
以此,陈某的主张并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02、法律分析
保密义务的承担——两大误区:
误区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就无需履行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是劳动者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的一种法定义务:
义务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所以即使双方没有另行约定或者签订书面的保密协议,劳动者也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误区二:用人单位未支付保密费,劳动者就无需履行保密义务(如以上案例)。
换言之,即便用人单位未支付保密费,员工对企业的技术性信息以及商业秘密等也不能因此而拒绝承担保密义务,否则,员工侵犯企业商业秘密,则将可能对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亦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03、法律顾问精益化指引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的技术信息及商业秘密等机密信息,员工入职时,企业非常有必要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不要为了图省事,觉得不签保密协议,员工也要保密,就省去了这个手续,否则后续也容易造成“秘密不清晰”的纠纷。那保密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呢?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企业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的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企业和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了上述涉密岗位外,不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
三、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应以列举的方式进行约定。
签保密协议需要向员工支付保密费吗?
作者:唐春情来源:摩尔精律

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之外,很多企业出于对企业核心技术、商业模式的保护,还会和劳动者就保密事项和劳动者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接下来,我们就了解一下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及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