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周海媚工作室发布声明,周海媚女士于12月11日因病抢救无效过世,享年57岁。
作为耳熟能详的大明星,周海媚出演过很多部电视剧、电影,也代言过很多广告,很多人在感慨生命易逝、红颜薄命。然而,更令人瞩目的是她病历的泄露事件。
网传电子病历 图片来源:央广网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明星的隐私一直是很神秘的话题,这次网上流传的病例内容详细,能够确认是周海媚本人。虽然抢救医院称对病例外传一事不知情,但病例流传的时间和周海媚工作室发布的公告时间有所不同,病例泄漏明显早于工作室公告,并且周海媚工作室之前并没有发布过周海媚住院的消息,这也印证了警方介入此事的原因。
对于本次泄漏病例可能承担的责任主体和类型,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民事侵权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周海媚没有丈夫,没有子女,她的父亲也过世了,她的母亲和兄弟姐妹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的规定追究泄漏病例的个人和组织侵权的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如果泄漏病例的个人和机构符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公安机关也可以按照本条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只要年满16周岁故意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够构成犯罪,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该罪量刑幅度有2个。情节严重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如果有人是通过窃取或非法获取的病例资料并泄漏的,要按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如果泄漏病例的是医院的工作人员,就属于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要按照该罪从重处罚。
如果抢救的医院有获取和泄漏行为的,不但要对医院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情节严重”,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该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泄漏个人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升格至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次事件中,泄漏病例的人的身份和获利情况都是案件定性的重要标准。如果公安机关调查确认本次属于治安事件,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处罚,如果确认泄漏病例的行为构成犯罪,则会追究相关人或单位的刑事责任。
顺义公安分局最新情况通报
本次事故网络平台是否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94至1197条规定,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故意侵权或者明知侵权人侵权没有制止的,也要承担侵权责任。这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可能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个人信息解释》第九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这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可能的刑事责任。
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中,如果发现各大网络平台出现了上述违法或犯罪行为,他们可能面临民事侵权责任,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好奇心是人的天性,但是如果冲破法律底线严重伤害到别人,就会遭到反噬。
公民隐私要保护 适当好奇有风度——从法律视角看周海媚病例泄漏事件
作者:刘珊珊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2023年12月12日,周海媚工作室发布声明,周海媚女士于12月11日因病抢救无效过世,享年5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