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 | 如果一开始就有律师帮助她......

来源: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老炮儿”冯导的《我不是潘金莲》在历经了改名、换挡风波之后终于上映了,上映后各种影评也蜂拥而至: “凭借特有的冯氏讽刺把中国官场‘黑’了一把” “把在中国目前信访工作中产生的‘没有不讲理的老百姓’的上

“老炮儿”冯导的《我不是潘金莲》在历经了改名、换挡风波之后终于上映了,上映后各种影评也蜂拥而至:
“凭借特有的冯氏讽刺把中国官场‘黑’了一把”
“把在中国目前信访工作中产生的‘没有不讲理的老百姓’的上访现象表现出来了。
但是电影演了上访者李雪莲、法官王公道、县长郑重、市长马文彬、省长储敬琏乃至“首长”,独独缺了一种身份的人
律 师
律师版《我不是潘金莲》
一切的根源,都源于李雪莲和秦玉河为了房子(生二胎)协商“假离婚”,达到目的后再复婚,后来丈夫秦玉河假戏真做拒绝复婚,还和别人结婚了。从此就开启了李雪莲的漫漫“维权”路。如果,李雪莲在准备“假离婚”时,有个律师帮她分析一下“假离婚”存在的法律风险: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所以一旦履行了法定的离婚程序,那就是真离婚。那么夫妻双方协商的所谓“假离婚”就会存在以下风险。
1.“假离婚”之所以被称之为“假”,原因在于夫妻双方在目的达到后还要复婚。但实践中,不乏有夫妻一方是想真离婚,为了骗取对方的配合而假借名目办理离婚的情况出现,当对方满怀希望复婚时,没成想却遭到无情拒绝。
2.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双方都会约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民政局也会做出要求,如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离婚后拒绝复婚,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约定也已经发生效力,在此情况下,未取得子女的一方在无特殊情况发生时就丧失了对子女的抚养权。
3.在“假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争议最大的还是财产问题,若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净身出户”,即约定双方的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然而,当双方未“如约”复婚时,“净身出户”的一方只能转过头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无效,或者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但实践中出现的案例却往往“不尽人意”。
若李雪莲听从了律师的建议,那么这个电影就是这样的:
李雪莲要和秦玉河“假离婚”,但又找到了律师咨询相关风险,律师如实告知,李雪莲听从律师建议……
故事没这么简单
当然,如果只看到了“真假离婚”这一层,就浪费了冯导的“良苦用心”,就这部电影所反映的更深的法律与社会现实、政府治理能力等,还有电影存在的法律硬伤,永嘉信几位资深法律专家也发表了看法。
杨小雄 永嘉信诉讼法律研究中心专家
◆先说说这个电影存在的硬伤(小编:非常硬的那种,小瑕疵不在讨论之列)。
电影中李雪莲拿出了离婚证,说明已经离婚了,离婚案不能申请再审,她只能就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而不能就离婚提起诉讼。如果李雪莲认为离婚是假的,她应该起诉民政局,要求撤销颁发的离婚证,秦玉河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实际上,离婚证是否属于可撤销的行政行为还存在争议。
◆李雪莲想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根本用不着信访,即使她不知道,法院或者政府也应该告诉她——起诉秦玉河侵害名誉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片中,秦玉河当众说出李雪莲婚前非处女、是潘金莲等语,宣扬李雪莲的隐私,侮辱她的人格,已经构成了侵害名誉权。李雪莲想要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只需向法院起诉即可。
高新庆 永嘉信政府法律事务部专家
◆李雪莲很无理,但是她有权利。从李雪莲离婚的初衷,后期到最后的层层上访。我们可以说她是无理的;但是李雪莲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是有权利为了消解自己的委屈而向国家、政府求助,这也算是政府的职责之一。
◆“芝麻变西瓜”的代价太大。李雪莲与丈夫离婚,本身是夫妻两人的事,但最后却演化成了“官民矛盾”,芝麻变成西瓜,蚂蚁变成大象。这一过程,李雪莲和政府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却没有得到各自满意的结果。
◆李雪莲和政府官员在两个“次元”,连接他们的,只会是法律。李雪莲和政府各级官员的“诉求”根本不是一个次元,但是他们若想实现自己在对方身上的诉求,那就只有依靠法治的力量,在法治的框架下以法律手段才能行之有效的解决。
秦安详 永嘉信诉讼法律研究中心专家
◆当事人不信法:李雪莲的“假离婚”及败诉后的维权方式都体现了她没有法律意识,不相信法律能够解决问题的心态。
◆法院未释法:王公道所代表的法院一方,在立案时未向李雪莲释明撤销离婚证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以民事诉讼审理驳回了李的请求,但在送达判决也未释明判决理由,而只是简单的说:“这程序已走完,你不服可以上诉。”没有对欠缺法律知识的农村妇女李雪莲释明法律,从而消解她对法律的不信任。
◆基层领导不懂法:县领导对法院正常判决的指责,说明不懂法;为制止李雪莲上访采取监视居住、围追堵截说明行为不合法;芝麻小事转化为西瓜说明化解矛盾能力不得法。这也体现了政府部门需要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文艺作品最大的作用就是引发思考,这部电影反映了政府在社会治理手段,官员“一套思想,包打天下”的想法,信访制度在规范化、法制化等方面还存在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国家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要加以解决,离不开律师群体在充当政府法律顾问、作为独立第三方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时的突出作用。另一方面,律师群体良好的形象也会对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产生积极影响。
对了,如果说有律师介入就不会有这个剧
其实在今天施行“二孩”政策的背景下
也就没有这一出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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