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死亡不能只追究医院责任

来源:海坛特哥

文章摘要
“产妇手术台大出血死亡 医生护士集体失踪”这样一则轰动全国的爆炸性新闻一出,媒体再次挑动了医患之间那根敏感而濒临断裂的神经。

“产妇手术台大出血死亡 医生护士集体失踪”这样一则轰动全国的爆炸性新闻一出,媒体再次挑动了医患之间那根敏感而濒临断裂的神经。最近几天关于这则新闻背后的各种细节不断被暴出,笔者无从去考察这些信息的真实性,但目前可以确定的证据起码有两点,第一,产妇临床怀疑羊水栓塞导致死亡(等待最终鉴定结果公布);第二,媒体曝出可靠的证据就是那段7分24秒的视频。从公布的视频来看,我们不得不反思,难道我们民众最终只关心此次孕妇死亡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最终赔偿是多少万?仅限于这两点的话,那么医患关系还会继续恶化,本次事件还不是医患关系改善的临界点,还会继续探底。我们必须弄清这事件中涉及的几种法律关系,分清权责,将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毕竟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受伤害的何止是医患关系,我们的社会公共秩序和法治基础也同样遭到破坏。
首先,医院与患者之间存在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即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家属对产妇死亡产生质疑,又发生了医患之间的侵权责任关系,这时发生了合同关系和侵权关系的竞合。医院是否有责,赔多少钱,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在没有任何鉴定意见出来,谁都不能给这件事定性。而本次记者的报道更像是文化大革命样式的批斗,不分青红皂白先占领道德制高点,给湘潭医院和医生们带上“集体失踪”的大高帽,一通狠批。任何纠纷的解决都不能以如此野蛮的手法去解决,事情发展到如此,有其必然的原因。
其次,视频一开始的镜头是患者家属已经在医院拉过横幅,烧过纸钱,公布的视频不够完整,没有全面反映本次事件的真实情况。患者家属几十人堵在手术室门口破坏手术室大门,这个情况被真实的记录了下来。这两点涉及到刑事法律关系。患者家属有涉嫌触犯《刑法》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至少现在来看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涉嫌犯罪要待公安机关的侦查才能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但目前看,公安机关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在家属撞坏手术室大门时候有两名警察在旁边观看,没有任何阻止行为。
以下我们简单了解一下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个罪名。
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满足三个构成要件。首先,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行为,而不是非法占有为目的。本次事件家属行为主观故意毫无疑问。其次,要达到破坏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一)》规定)患者家属采取的过激行为,给医院带来的财产损失是否达到5000元以上,要由权威部门进行财产损失评估。(目测一个手术室大门就不止5000元了,不算其他财产损失)那么第二个构成要件也满足。第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一点也没有疑问,公立医院财产属于国家,属于公共财产。
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即是湘潭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行政调解责任。事发后,当地政府的确履行了其调解职责,但调解过程是要明确让医患双方知道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而不应当以行政命令方式或手段迫使医院签署赔偿协议或所谓“人道主义赔偿协议”。
过去的十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里,医疗纠纷往往发展成为医闹事件、暴力伤医事件等刑事案件,有很大原因在于公安部门、政府部门、医院、患者这四方对于这里涉及的民事、刑事、行政权责不清晰,混为一谈,和稀泥式的处理。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没有信任基础和友好协商基础的前提下,不可能进入正常的解决途径,当一方以暴力相威胁或诉诸于暴力解决问题的时候,就已经跨越了民事纠纷范畴,上升为刑事范畴,这时必须由掌握公权力的公安部门强制介入,控制违法犯罪行为。而不是在旁边观望,等待伤人后果出现。拉横幅、公共场所聚集、烧纸钱、摆灵堂类似这样的事情本身就是违法犯罪,损害的法益是公共场所秩序、其他患者合法就医的法益、医务工作者的安宁权法益。警察不能仅仅看到了人的健康权法益,以上三种法益同样也是警察的职责,也同样受到公权力的保护。当这样的法益被无视,任由患方家属破坏,最终出现的只能是私力救济,那就是视频中出现的那一刻,“医护人员消失”,事实上这是人的本能,当一群失控的家属(本应在拉横幅阶段就该被警察制止),硬闯手术室时候,有哪个人还会呆在原地等待预见到的危险。
鉴于此,笔者呼吁:
1、此医疗纠纷必须经过医学专家的权威鉴定,不论是否医院有责,请向社会公布鉴定过程和鉴定结论。
2、若医院有责,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追责。
3、若医院无责,不得以“人道主义赔偿”模式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4、对于涉嫌犯罪的患者家属必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启动刑事追责程序。
5、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追责情况向社会公布。
在此,笔者向失去亲人的患方家属表示同情和理解,但触犯法律应当付出应有代价这是法治社会的要求,也是对今后类似事件的一种示范效应,若仍然是囫囵吞枣,赔钱了事,只想到了追究医院的民事责任而忽视了潜在其中的刑事犯罪,那么医患关系还会继续恶化,不会有改善,以后还会发生同样的事件,医闹会继续看到赚钱商机,对医院敲诈勒索,公安机关依旧会作为犯罪分子的旁观者。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