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装修“陷阱”,收好避“坑”指南

来源:上海嘉定法院

文章摘要
编者按 法律法规早知道,诉讼风险早预防。为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纠纷预防早知道”栏目应运而生。
编者按
法律法规早知道,诉讼风险早预防。为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纠纷预防早知道”栏目应运而生。该栏目通过归纳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纠纷类型,解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潜在诉讼风险,旨在为个人和市场主体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有效避免诉累的产生。本栏目采用短视频这一直观、生动的形式,将复杂的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呈现给广大观众,意在推动法治建设进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活力迸发。
装饰装修与衣食住行中的“住”紧密联系,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住房安全和居住民生。然而,部分百姓在选择装修机构、确定装修标准时,可能被一些看似低价、优惠的宣传广告所吸引,忽视了低价背后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发生争议,部分业主受其朴素观念影响,可能采取拒付款项、要求停工更换装修公司等措施。这些措施看似暂时平息了争议,但也可能为其带来更大的矛盾,处理不当可能导致自身在诉讼中面临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
本期选取人民法院审理的几则较为典型的案例来谈谈此类装饰装修案件常见风险类型,并就装修中风险防范进行提示。

1、超低折扣样板房?施工方欠材料供应商钱款致停工,还向客户预支款项
全女士被S公司放置在街边的“开业超优惠!75折!全市征集精装样板房,拎包入住不用等!”这一醒目扎眼的宣传语所吸引。签约时,S公司更是大方给到7折优惠,拍胸脯保证将全女士的房屋作为样板房又快又好地完成。然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S公司欠付材料供应商的钱款,导致材料供应商拒绝按期提供货物或拒绝安装的现象。此时S公司将该情况告知全女士,并提出提前支付下一期装修款的请求。全女士慎重考虑后予以拒绝。后续施工过程中,S公司仍因欠缺资金而无法购买约定的型材,多次向全女士提出降低合同约定的型材标准或更换更便宜的品牌,全女士均未同意。之后又历经快半年,仍无进展,全女士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工程款、赔偿租房损失等。
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的装饰装修合同解除,S公司返还超出工程量的工程款,并赔偿全女士主张的租房损失。
本案看点
导致本次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装修公司为吸引顾客报出的不合理低价根本不足以覆盖公司装修成本,导致工程因其资金短缺逾期长达近一年仍未完工,此时装修公司只能通过向顾客提出预支工程款、降低合同约定规格的型材等要求达到完工的目的。这种“低价”策略最终导致顾客与装修公司“两败俱伤”:顾客虽然大部分诉请得到支持,但结果仍是合同目的未能实现,也无法享受原来的优惠价格,房子装修进展被耽搁不说,还得另觅其他愿意中途接手的装修公司;装修公司既未从这单生意中获取利润,还要在本就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承担退款、赔偿损失的责任。另外,本案中顾客在装修公司停工后一年多才起诉,对于其自身损失的扩大也有相应的责任。
2、一价全包家具家电套餐?升级产品价格太高没谈拢,合同签订2年未施工
王大爷因儿子结婚,想将房子装修成新婚房,在寻找装修公司的过程中,看到Q公司“公司5周年特惠!限时特价8888一价全包”。经询问,Q公司承诺从拆旧、设计图出图到施工以及家具家电,均包含在8888元套餐中,王大爷觉得便宜又省事,遂与Q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合同履行中,王大爷的儿子查看装修套餐清单时发现,清单中使用的施工材料均非品牌,约定的家居家电也都是多年前的老旧产品,甚至有部分产品已经停产,遂与Q公司交涉。Q公司表示更换材料和产品可以,但是须在套餐外另加钱,双方就加价未能达成一致,导致房屋拆旧后迟迟未开始新房装修。婚期在即,事关小两口能否婚后入住新房,王大爷把Q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与空置损失等。Q公司则反诉要求王大爷就拆旧部分支付工程款。
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装饰装修合同解除、王大爷向Q公司支付已完成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款、Q公司赔偿相应空置损失。
本案看点
导致本次纠纷发生的原因在于,顾客在签约后才发现装修公司的套餐清单的内容不符合自己的要求,提出更换或升级时,装修公司提出的价格又高出市场价,顾客无法接受,认为装修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双方因此产生矛盾,未能协商一致,从而导致后续施工无法继续进行。最终,双方在长达两年的“拉锯战”后合同解除,王大爷不仅一把年纪还要来亲自起诉,虽然最后通过诉讼拿到了赔偿,但是给子女装修婚房的美好心愿最终被耽误了,还因此被家人埋怨“上当受骗”。
3、因细小分期冲动解约?反被施工方诉解约违约责任
郑女士经朋友介绍找到T公司商谈屋内翻新事宜并顺利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施工中,郑女士多次提出更改设计,T公司均予以配合。但之后,双方因T公司采购的型材品牌发生争议,郑女士在协商过程中突然提出“要不是看在朋友介绍的份上,你们公司报价这么高我不会找你们做的,现在你们又拿别的品牌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我顾不得朋友面子了,现在不需要你们公司做了,你们立马清场走人。”之后,郑女士直接更换门锁密码,T公司无法进场施工,就此停工。之后,郑女士起诉T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工程款,T公司则反诉要求郑女士承担解约违约金。诉讼中,郑女士未经结算即另找装修公司继续入场施工至完工。
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装饰装修合同解除、郑女士承担解约违约金,部分支持郑女士要求返还工程款的主张。
本案看点
导致本次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郑女士在双方发生分歧后,未进行充分的沟通,在其不具备约定及法定的单方解除权的情形下提前解除合同,导致T公司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向其主张解约违约金。且郑女士在已起诉要求返还工程款但尚未作结算的情况即另找其他施工方进场装修完工,致使其主张的返还工程款金额缺乏有力证据予以佐证,无法得到全部支持。本来旧房翻新是一件值得期待的美事,双方最初的分歧也是能够和平协商解决的事情,偏偏因为自己一时冲动且缺乏维权意识,不仅想要的钱没能全部要回来,还成了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方,实属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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