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战役(二):浅谈大疆的商标布局

来源: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一、关于大疆 大疆作为全球无人机控制与影像系统先驱,中国创新科技的典范,现在已是家喻户晓。品牌口号为“ 未来无所不能”,至今全球市场份额达到70%,享誉100 多个国家。
一、关于大疆
大疆作为全球无人机控制与影像系统先驱,中国创新科技的典范,现在已是家喻户晓。品牌口号为“ 未来无所不能”,至今全球市场份额达到70%,享誉100 多个国家。
大疆创新成立于2006 年,十二年间,大疆一直坚守“激极尽志,求真品诚”的企业精神。始终践行全新的文化和价值观,将卓尔不群的产品之道贯穿到每一个细节,展现科技的无限可能。一开始,大疆是小作坊的经营模式,产品主要卖给国内外的无人机爱好者。2010年把业务由直升无人机调整到多轴无人机,销售量开始迅猛增长,并且在2011年建立了北美的分公司。2013年推出了标志性的产品“大疆精灵”。2016年大疆开始重视商贸事业部,并且拓展民用市场和发展更多细分品类,在技术之外也更重视产品体验。通过不断革新技术和产品,大疆开启了全球“天地一体”影像新时代;在影视、农业、地产、新闻、消防、救援、能源、遥感测绘、野生动物保护等多个领域,重塑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二、大疆商标概况
在大疆的商标申请类别中,最多的是第9类、第12类和第28类,这几类都与无人机有关。其次,大疆举办的Robomasters机甲大师的机器人大赛,使得其在培训、教育、娱乐竞赛方面的商标也比较多。

大疆申请商标的数量,从创始以来逐年升高。在2015年达到顶峰,原因是2015年大疆对主要商标进行了全类别申请。大疆的产品线愈发成熟,将研发重心转向农业植保。而在农业植保方面,大疆主要是和其他企业合作,所以对商标的需求量开始减少。

2013年在美国申请了第一批外国商标,这和他们首先在北美开设分公司的情况是契合的。虽然目前有很多无人机消费级产品,但毕竟不会像智能手机那么普及。所以商标布局和目标市场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很大关系。其他的外国商标申请集中在2017年。外国商标除主要发达国家,其他集中在亚洲国家,包括新加坡、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蒙古、以色列,另外在智利和冰岛,大疆也申请了商标。
这些数据足见大疆对产品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而权利的保护程度与代理机构的作用更是密不可分。大疆的第一个商标申请由深圳市华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其后一共使用过12家代理机构,2014年开始与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浅析大疆商标
首先,大疆的主商标设计可以说是可圈可点。“大疆”属于暗示性的商标,使消费者联想到产品的特点。但暗示性没有达到缺乏显著性的程度,即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在大疆的发展早期,主要是将产品销售给国内外无人机爱好者。“DJI”这个商标在其他语言中也容易朗读,便于用户口口相传。而一个易于让用户记住,且具有显著性的商标,会给产品日后的升级和系列推出带来巨大的助力和机会。
在运用这些能够省去巨额广告费用的商标之时,大疆除了做无人机和相机云台等产品,营销活动也非常广泛。比如设立了粉丝交流平台疆军会,建立培训中心,举办机器人大赛。大疆用户的主体是学历在大专以上、收入中等的年轻群体以及学生和摄像工作者,他们是目前社会上最具潜力,最具购买力的核心消费群体。而这些营销活动可以说是在潜在消费群体中精准地布下了种子,在用户群的维护、扩大和交流等方面多管齐下。
大疆的部分商标设计和申请策略是比较激进的,除了申请传统的文字和图形商标,还将Spark、Mavic、Phantom 4 pro系列的开机声音申请了声音商标(22258352、31328635)。2016年申请的被驳回,2018年又以相同的内容重新申请,原因可能是大疆认为该声音商标经过长期大量使用后,增强了显著性。
另外“晓”、“悟”、“御”这些单字系列商标,很容易和他人的在先申请近似。所谓近似商标,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是指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判定为近似商标。《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通俗地讲,就好像人取名时,两个字的名字,重名率会比三个字的高很多。因此这些申请多数被驳回了。
其中“悟”的这个商标被驳回以后,进行行政诉讼仍然是维持决定。《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根据此条,引证商标被提出了撤销(2014年注册),并最终被予以撤销。“悟”这个商标从2014年开始申请,第12类的第一次被驳回以后,他们在2016年又申请了一次,在2017年对引证商标提出撤销以后,再次申请,至今没有申请成功。追本溯源,这个商标的申请在一开始的检索没有做好,或者说在给产品命名的时候没有作商标法上的考量。
再来看另一个设计得不太合理的商标,禅思系列相机云台。不光是大疆的商标,所有带“禅”字的商标都会被驳回。《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是关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禁止使用的绝对理由。“禅”字不仅仅是不能注册,且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原因就是这个“禅”字是宗教用语,用在宗教用品以外的商品或服务上,有破坏宗教感情之嫌,所以一律会被驳回。
大疆还有一个在商标法上具有典型意义的商标申请,他们在9(数据处理设备,航行用信号装置,导航仪器,探测器,遥控装置,印刷电路,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备,电池,照相机(摄影),光学镜头)、12(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遥控运载工具(非玩具),气囊(机动车安全装置),空中运载工具,航空器,水陆两用飞机,航空装置、机器和设备,降落伞,螺旋桨,运载工具用悬置减震器)、28(游戏器具,游戏机,玩具,智能玩具,模型飞机材料,比例模型套件(玩具),体育活动用球,锻炼身体器械,体育活动器械,圣诞树用装饰品)类别申请了“FLYING CAMERA”这个商标,一开始在三个类别上都被驳回。原因是这个商标用于指定使用的商品上直接表示商品的功能、用途等特点,不能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2)款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大疆对此都提起了行政诉讼。最后在大部分的商品上判决都是撤销原决定,重新作出决定,但是在照相机(摄影),光学镜头仍然是维持驳回。
四、大疆的对手
目前做无人机的公司很多,小编选取了几个有代表性的竞争对手的情况来分析。
一 极飞
这家公司主做农业植保。他们现在不出售无人机给消费者,而是自己的员工带着无人机进行农业植保服务。所以他们在商标上的布局重点也是园艺、农业服务这块。可以对比看一下两家公司的类别分布概况。

极飞

大疆
极飞在农业方面特别设计了一些有特点的商标,如”秋收起翼”、“航线飞”、“未来农场计划”、“极飞地理”等,但“无人农田”在44类园艺、农业、林业上被驳回,可能是因为直接表示了服务的特点,缺乏显著性。
二 零度智控
这家公司的商标申请数量比较少,类别集中在与无人机紧密相关的9、12、28、42类。

他们的发展战略看上去是以赶超大疆为主,比较保守,自身的特点不明显。

三 小米
小米在与无人机相关的类别上申请的商标还是“MI”及其周边。他们目前使用在无人机产品上的是“MI”,在儿童无人机玩具上使用的是“
”这个图形商标,和其他的产品线策略一致。小米在其他产品上积累的用户和知名度,是他们的主要武器。这就是小米在无人机产品上使用原来知名度较高的商标的原因。在小米进入无人机市场后,大疆曾经对产品价格进行普遍的下调。
由此可见,无论是商标的设计、申请、注册、使用,还是品牌的认知以及用户基础,对于商业的博弈都蕴含着无穷的助力。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财产,重视程度正在日益提高。而关于商标的这场无硝烟的战争也早已拉开帷幕。专业团队如何掌握,维护和经营自己手中的筹码,才是今日的关键。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