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入职应何时签订劳动合同?何时缴纳社保?试用期如何确定?尤溪法院拍摄普法短剧,聚焦职场中常见问题,以生动鲜活的演绎帮助大家厘清劳动用工中的法律“红线”,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问、新人入职应当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回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用工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用工后签订。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提问、新人入职时的试用期如何确定?
回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提问、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当何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回答、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提问、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时,工资如何计算?
回答
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提问、若用人单位提出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吗?
回答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应当向劳动者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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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启鉴来源:尤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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