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黑飞案件的责任梯度与执法升级:基于公开处罚案例的产业法律观察

来源:华商律师

文章摘要
前言 这两年,无人机黑飞已经明显不再只是一个航拍圈、发烧友圈的话题。 如果把近两年的公开处罚与刑事追责案例串起来看,会发现一个非常清晰的变化:监管已经从“飞行违规”升级为“低空公共安全治理”。

前言
这两年,无人机黑飞已经明显不再只是一个航拍圈、发烧友圈的话题。
如果把近两年的公开处罚与刑事追责案例串起来看,会发现一个非常清晰的变化:监管已经从“飞行违规”升级为“低空公共安全治理”。在这个框架下,黑飞不再只是飞手个人的轻微违法,而被逐步放入公共安全、城市治理、机场净空、重点区域安保、网络安全乃至刑事风险的治理逻辑之中。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确立了基础行政处罚框架;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则进一步把“违反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情节较重的”明确纳入治安拘留范围。
黑飞案件的底层逻辑是行业治理样本缩影,折射出低空经济快速发展下的规则空白正在逐步完善,同时可观察到执法部门的梯度处罚思路将技术监管和多种法律手段结合,形成了黑飞治理相对完整的链条。本文梳理近年来无人机已公布的黑飞处罚案例,试图以产业律师角度纵向观察该领域的合规尺度。
一、从现有规范和公开案例看,当前黑飞责任大体上已经形成四层结构
第一层是一般行政违法。如,未实名登记、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一般性超高飞行等,通常先落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行政处罚框架。条例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从裁判案例来看,是叠加了第二层要素的。
第二层是较重行政处罚。这时黑飞不再只是一般违规,而是叠加了机场净空区、敏感区域、明显超高、反复实施等因素,开始出现没收并处罚款的组合。比如北京在2025年公布全市行政区域全年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后,在新华社披露的案例中,房山、大兴、海淀等地对未经审批放飞行为作出了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处理。2025年杭州公布的超高飞行行政处罚案,飞手未经申报超高飞行,一度闯入周边军事训练区,公安机关最终作出罚款5000元并没收无人机的行政处罚。
第三层是治安管理处罚。2025年修订2026年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无人机黑飞正式从主要靠行政罚款、没收处理推进到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直接拘留的阶段。
第四层是刑事追责。当行为达到极端超高、逼近航路航线、严重扰乱民航运行、破解飞控系统、伪造材料解除飞行限制等程度时,案件已经不是一般的行政法问题,而开始落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提供侵入或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刑法评价框架。公安部2026年公布的典型案例,已经非常清晰地展示了这种升级路径,后文详细展开。
二、公开案例已经呈现出清晰的执法谱系



  1. 一般“黑飞”:从低额罚款起步
    2024年1月5日,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查处一起“黑飞”案件。当事人王某使用的无人机未按要求实名登记,且飞行高度超过要求,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责令停止飞行、立即改正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后兵团公安机关开出的首张无人机黑飞行政罚单。这个案件很典型,它反映的是条例落地初期,对未实名、同时一般超高这类基础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优先采取的是基础行政处罚路径。
    类似地,2024年2月,杭州萧山警方查处李某在萧山机场禁飞区内飞行自组装穿越机。杭州官方公开表述为:这是条例施行以来当地全市首例黑飞处罚案件,依据的是《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这个案件说明,机场净空区/禁飞区是执法高敏感区。哪怕只是个人爱好、未造成事故,只要落入机场周边净空安全治理逻辑,处罚风险就会显著升高。

  2. 商圈、景区、网红打卡点:个人航拍正成为执法高频场景
    2024年11月,上海普陀警方公开一起案例,摄影爱好者孟某未经批准,在居住地附近起飞后,又飞至辖区某网红商场上空进行摄影,最终因在管制空域内飞行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本身未披露具体罚款数额,但其执法意义非常强,商圈、网红打卡点、景区航拍,因为属于人流密集人口稠密地区,风险显著增加而成为黑飞重点监管地区。
    上海警方在2025年专项整治通报中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点。通报显示,自2025年8月29日专项整治启动以来,上海公安机关共查处黑飞案件2526起,处罚2491人;从近期案件分布看,个人航拍爱好者占绝大多数,黑飞区域多集中在景区和网红打卡点,企业出于工程需要实施黑飞的情形也较为集中。这个数据非常值得产业界重视。

  3. 超高飞行、反复飞行开始触发没收、拘留
    2025年9月,上海警方通报周某等8人未经批准,多次违规超高飞行无人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相关无人机被依法没收。这里最值得注意的不是处罚结果本身,而是执法口径已经清楚表明:多次+超高正在成为从一般罚款上升到拘留、没收的重要裁量抓手。
    北京的执法趋势也很明显。根据北京市政府2025年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全域全年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任何飞行活动均需要报备。新华社披露,北京警方已查处多起黑飞案件,包括在昌平、海淀等地未经审批放飞无人机拍摄景观,被依法没收器具并处罚款;到2025年10月,北京警方通报自该市政府通告发布以来已查处黑飞违法案件51起,行政处罚49人。

  4. 机场净空区与重大活动场景:拘留已成现实后果
    2024年8月26日,郑某某在贵阳龙洞堡机场净空区域内非法驾驶无人机飞行,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同样的逻辑在大型活动场景中也很鲜明。2023年杭州亚运会临时禁飞期间,两名当事人在临时管控区域违规放飞无人机,分别被行政拘留10日和7日。虽然这是特定时段下的特别管制。在重大活动、机场净空区、核心安保区域,天然带有更强的公共安全色彩,处罚会显著提升。

  5. 黑飞产业链触及刑事犯罪
    公安部2026年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李某为他人提供破解无人机限高、禁飞区域限制服务221人次,非法获利9万余元;2023年12月,李某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该案已经不再是单纯的飞行违法,而是把无人机飞控系统作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来进行刑法上的评价。
    同时这类违法行为还包括,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形式制作解禁飞行材料;破解无人机限高后实施超高黑飞。杭州警方2026年2月公开的丁某案即当事人通过不法渠道购买程序修改飞控参数,多次在机场禁飞区和120米以上管制空域实施超高飞行,最高达3280米,接近航路已干扰危害公共安全,被刑事拘留。这里需要提示的是,企业内部出于营销、工程、项目展示需要而组织违规飞行的,也开始进入执法视野。
    三、律师介入角度
    纵观无人机黑飞案件,今天已经不是单一的“有没有飞”“有没有报备”问题,而是一个同时涉及事实认定、空域属性判断、飞行数据解释、程序合法性、裁量比例、治安与刑事分层适用的复合型案件。表面看,处罚规则似乎越来越明确,但真正进入个案后,争议往往集中在违法事实是否查清、行为危险性是否被夸大、一般违法是否被上升评价为情节严重或情节较重、没收拘留乃至刑事追责是否具有充分法律和证据基础这些关键节点上。律师介入的意义,就在于防止一般违法被机械性评价,防止抽象风险替代具体证据,也防止当事人在面对专业化、技术化越来越强的无人机监管体系时,因不了解规则结构而错失复议、诉讼、听证和刑事辩护的最佳时机。对于企业和个人飞手而言,律师不只是处罚之后的救济者,更应当是低空合规体系中的前端参与者和风险翻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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