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器》为镜:真相之难、制度之重与律师的坚守

来源: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偶然间刷到热播剧《重器》,看了几篇剧评,感觉不错,就每天利用换脑的间隙追一追。

偶然间刷到热播剧《重器》,看了几篇剧评,感觉不错,就每天利用换脑的间隙追一追。这部剧以1979—1997年我国法治建设的探索历程为背景,讲的是五位法学院毕业生分赴法院、检察院、律所,从青涩学子一路成长为法治中坚的故事。剧中既有“严打”年代的疾风骤雨,也有“疑罪从无”写进规则的艰难转身。越看到后面,我越会不自觉地同自己的执业之路相对照,剧中人的那些难处,我们也都在经历。出于切身感知,我想把看完剧的这些思绪记下来,给自己,也给同行。
01 没想过会做律师的人
说实话,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做律师。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的一些生活经历,让我对公正与尊重有了懵懂的概念。上高一那年,我决定大学读法学专业,并选定了意向报考院校,后来也算如愿,进入了当初选定的法学院。
高考结束后,我在老师家里第一次接触到的法学专业书籍是国际法,老师让我先了解了解。一堆概念,深奥晦涩;同一个问题,还有不同的观点学说。感觉哪种说法都对,哪种说法都有道理,也都能够自圆其说,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如何判断。当时的阅读,没有使我建立对法学的兴趣,我也没有因此对法学学习之路产生畏难情绪。其实上了大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这个感觉。我唯一的信念是:唯有坚持才有出路,才能找到工作,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
本科四年,说不上我对法学有什么悟性,也说不上有多浓厚的兴趣,成绩也只能算平平无奇。要说对法学有了一点辨识能力,主要来源于两件事:一是从大一开始的论文写作,二是大二参加法学院组织的“三下乡”法律实践活动写的那份调研报告。那份报告,毕业后我才知道获评2011年度省级优秀调研论文。正是这些写作训练,以及之后的学年论文,一点点做下来,我才算有了些法律思维。
02 抱着退路的心态入行
工作之后,本来也没有做律师的想法。工作了一段时间,虽然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感觉状态不对劲。我抱着“年轻,一切都还有退路”的心态,选择进入律师行业,到了如今的律所。
执业以来,做了不少业务,非诉、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还做了些研究,写了些论文,也获得了不少肯定和荣誉。身份也一路在变:从徒弟到师父,从单纯的专业师傅,到律所建设者、行业治理的参与者。角色变了,责任也跟着变:带徒弟,要对他们的成长负责;参与律所建设和行业治理,要为一个团队、一个行业的风气负责。
这期间吃过不少苦,熬过不少夜,也有很多的瞬间想要放弃。但时间会说明一切,也会让我们慢慢清醒,看清现实与理想、想和做的关系。随着经历的丰富、阅历的增加、年龄的增长,我慢慢明白,年轻是资本,敢闯敢拼,但也藏着莽撞和理想主义的情怀,藏着错误认知而不自知。我们往往把理想当现实,“希望一切如我所愿”的个人主观主义也会时不时抬头,说服自己放弃执业、改换行业。现在想来,那些想放弃的瞬间,多半不是真的撑不下去,而是把理想错当成了现实。
03 《重器》照见了什么
《重器》本质上也是一部普法剧,但它普及的不是粗浅的法律知识。它讲的是法律制度的变迁,是法律从不完善走向完善的那段长路,也是这条路上“控辩审”三方为事实真相和法治真理的付出。一路走来,有历史的背景和制度的羁绊,有心累和心酸;但最终托住这一切的,是用坚持和坚守唤起的希望和进步。
还原真相和接近真相的过程,往往是最艰难的过程。所有坐在“控辩审”席位上的人,甚至包括侦查机关,都不是事件的亲历者,所依靠和仰仗的是法律制度的构建、法治的天平和职业者的良知。刑事如此,民事、行政又何尝不是。也正因为如此,局外人倒可以轻易站在所谓正义的一边评头论足。但正如剧中所反映的,法律的公正,需要程序正义来保障,需要良法善治来护航。
这部剧告诉世人,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但它没有采取传统教条式的说教,而是同时告诉人们:正义是有可能迟到的,它的实现需要充分的条件和制度作保障。这个过程,缺少了“控辩审”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无法完成。律师制度也由此确立了其不可或缺的位置。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这不只是制度定位,也是这部剧用一个个故事反复验证的道理。
剧中展示的,既有公认的好律师、优秀律师,也有把律师执业当作生存之本、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职业良知的普通律师;当然也有和稀泥、唯金钱至上的“法律工具人”。法律人的累、律师的累,不在法律晦涩难懂,而在拼接事实真相、形成法律要件事实的艰难过程,也在法律辨析之难,更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谦抑心态。
这部剧让行外人知道,原来侦办案件、起诉案件、代理案件和审判案件是这么回事,完成从不解到“原来是这么回事”的转变。而在专业的人看来,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提醒: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都应当有着共同追求的同一目标,即公正法治。职业共同体所“辩”的,应当是真相之“辨”、真理之“辨”,既是合作,也是共生,而非相互的埋怨和唾弃。
04 行业的疼痛,也是法治进步的代价
回到律师执业。十余年来,我带过不少好苗子,无论法律思维还是专业能力,都称得上优秀。从阅卷、写文书到出庭,我看着他们一点点独当一面。但往往是这样的好苗子,最终能坚持下来的只有一部分,有的在工作四五年后,因这份工作的辛苦、劳累和加班而离开。说实话,每一次送走伙伴,我心里都不是滋味。我自己也有过太多想放弃的瞬间,太知道那种累法。这两年,我又在经历相似的事,一边是本以为可以成为优秀律师的年轻人因辛苦而离开,另一边是其他行业的职业者以“能赚钱、自由”之名大量涌入。两相对照,难免忧虑:律师执业的精神实质究竟是什么?执业门槛究竟应当如何确立?律师的明天究竟会怎样?
这几年,红利期过后,事多钱少,法律服务正从传统的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全过程跟踪、全生命周期服务转变。这是执业之痛,也是行业回归专业价值取向的必经过程。其实早在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已印发文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但行业生存状态并未随之转变。客户原本看中的是打官司的能力:事前少花钱,事中不重视控制,却愿意事后花重金聘请争议解决律师作正义之辩,而有的“辩”,说到底只是狡辩。律师的价值被定位在“打赢官司”之上,以结果论优劣,客户很少愿意在案件引发的根源上找原因,不愿花代价聘请专业律师做事前规范与风险预防、事中风险预警。
真正能够做系统性战略规划的律师,付出与成效无法成正比,于是出现律师低费用介入法律顾问业务、却又轻视顾问服务、只看重案源机会的恶性状况。客户也因此对顾问价值深怀疑虑,不愿付出对等代价,恶性循环由此而生。这个思维和生态的转变,是法治进步的疼痛,也是行业绕不开的洗牌之路。刑事司法的进步,也曾以错案为沉重代价,靠错案的纠正和制度的完善一步步换来;律师行业同样要经历一个疼痛期,需要愿意坚守初心的一代人付出,让律师事业进入正轨,让客户乃至全社会认同律师的价值,重构执业门槛、执业精神与法治信仰的良性循环。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律师行业要赢得的,说到底也是这份信仰。
05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
狄更斯在《双城记》开篇写道:“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用这句话形容今天的律师行业,恐怕并不为过。但就看你怎么认识它:是希望保有幻想,还是承认疼痛之后,仍愿意以执业的坚守和真诚,去做一点自我革新,去建构良性的执业关系。
我不敢说已经把这些问题都想明白了。门槛该怎么立,生态该怎么变,我和同行一样,只有困惑,没有标准答案。我们能确定的只有自己:既然留下了,就把手头的案子办好,把带的人带好。剧里的法治走了将近二十年,走得慢,付过代价,但没有停。我们的行业大概也要走这样一段路,总要有人先走,有人愿意走。看《重器》,看的是别人的故事,照见的却是我们自己。愿我们都能在疼痛里,守住自己当初选定的那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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