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返水、渗漏等问题是小区治理中的热点和难点。若高层住宅公共下水管道堵塞返水,导致业主装修、家具受损,还产生高额租金,那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承担?是施工不当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还是疏于维护的物业公司?日前,吴中法院审结一起因公共下水道返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明确了物业、开发商、业主三方的责任划分。
下水道返水致房屋受损
小张购买某小区房屋后入住数年,在一次春节回老家探亲期间,家中厨房下水管道突然返水。小区保洁在楼道巡查时发现门缝有污水渗出,第一时间通知物业管家联系业主。接到消息后,小张委托物业入户开展应急处置。物业到场发现污水已经扩散至客厅,屋内积水严重,家具、柜体底部均被浸泡。物业随即开展清污、管道疏通作业,疏通出来的堵塞物主要是面条、米饭、油污等生活废弃物。待小张连夜赶回,积水虽已清理完毕,但地板、柜体、墙面均出现损坏,房屋已无法正常居住使用。

对此,小张主张,物业未尽公共管道维护义务,开发商管道施工未按图纸要求,存在安全隐患,要求二者连带赔偿财产、租房等相关损失。物业抗辩称其已履行定期维护义务,堵塞源于部分业主不当排污,自身无需担责。开发商则提出房屋已过保修期,管道通球试验合格,责任应当由物业承担。协商无果,小张将双方诉至吴中法院。
现场勘察厘清各方责任划分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开展勘察与走访。经查,物业此前仅对公共管道进行简单疏通,未能彻底清除管道淤积杂物,为管道堵塞埋下隐患。此外,案涉楼栋公共管道实际铺设位置与施工图纸不完全相符,连接窨井的水平管道加长、弯头增多,窨井与管道出水口还存在高度差,客观上增大了管道堵塞风险。
对于各方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共用上下水道负有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虽然其提供记录称曾疏通管道,但不久后仍发生堵塞返水,说明疏通并不到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存在上述施工瑕疵,加剧管道堵塞风险,同样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案业主春节外出,堵塞物为米面油污等生活残渣,未见其过错导致返水或损失扩大,无需承担责任。结合各方过错程度,法院酌情认定物业公司承担80%赔偿责任,开发商承担20%赔偿责任。

排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倒灌,不仅关系到业主的财产安全,也关系着邻里和谐与基层治理。
作为物业公司,日常维护不能流于形式,要落实定期巡检、彻底疏通,仅有疏通记录不足以证明已全面履行服务义务。作为开发商,保修期到期并不代表可以免除施工瑕疵带来的责任。业主遭遇下水返水,应当及时报修,做好拍照录像、留存票据,日常生活中请勿将大量油污、食物残渣排入下水道。公共管道不是“无主地”,唯有多方各司其职、协同尽责,方能减少污水倒灌纠纷,筑牢居住安全防线。
供稿|殷佳楠
排版|及晓楠
审核|徐 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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