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组织网上赌博获刑

来源:昌吉州中院刑一庭

文章摘要
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空间隐蔽性强、支付便捷等特点,把微信群、棋牌游戏软件变成“云赌场”,谋取非法利益。近期,阜康市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利用网络空间组织聚众赌博的刑事案件。

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空间隐蔽性强、支付便捷等特点,把微信群、棋牌游戏软件变成“云赌场”,谋取非法利益。近期,阜康市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利用网络空间组织聚众赌博的刑事案件。
案情回顾:
被告人陈某通过微信群参与在某棋牌软件上的赌博活动时,产生了组织网上赌博抽头牟利的想法,遂使用其微信号建立一微信群,邀请20多个牌友加入,组织牌友在某棋牌软件内以打麻将的方式赌博,陈某每局从赢家处抽取10元,共计抽头牟利3.7万余元,涉及赌资16.8万余元。
阜康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空间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获利,其行为构成赌博罪。鉴于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
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网络赌博已成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种主要形式,与传统赌博方式相比,网络赌博具有隐蔽性强、不受时间空间限制、涉及面广、涉案金额高等特点,危害性更大。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赌博更是无底洞。对于个人,沉溺赌博损失财物、助长贪欲、破坏家庭,更有可能在欠下赌债后走上盗、抢、骗的犯罪之路,葬送个人前程;对于社会和国家,赌博扰乱社会秩序,引发其他违法犯罪,不法分子以少量金钱雇佣、引诱他人办理大量银行卡、电话卡转移赌资,诱发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下游犯罪行为。跨境网络赌博更会使赌资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机构汇至境外,造成境内资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国家正常金融秩序,给国家造成损失。广大群众要分清消遣娱乐与赌博行为,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赌博的危害,增强法律意识和抵制能力,远离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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