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在服务区下不了高速!

来源:贵州高院

文章摘要
叮铃铃~叮铃铃,湄潭法院执行局第二执行团队办公室的电话铃声响起,执行法官接起电话只听电话那端传来一名中年男子紧促的声音: 被执行人:是湄潭法院执行局吗?我叫朱某,我的银行卡怎么被你们给冻结了?

叮铃铃~叮铃铃,湄潭法院执行局第二执行团队办公室的电话铃声响起,执行法官接起电话只听电话那端传来一名中年男子紧促的声音:
被执行人:是湄潭法院执行局吗?我叫朱某,我的银行卡怎么被你们给冻结了?我现正在高速路收费站,我下不了高速了,帮我解除冻结吧!
执行法官:本院正在执行的申请人王某勇申请执行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是6000多元,你把案款支付完毕本院会依法解除对你采取的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这个案件账我认,但是我现在没钱,我也拿不出钱,你们法院要怎样就怎样吧!
朱某气急败坏的挂断了电话。第二天一大早,朱某就来到湄潭法院执行大厅找承办法官诉苦:“法官,你给把银行卡解除冻结吧,害得我昨天把车子甩在服务区自己走回家的,车子这会都还在服务区停起的,我还要去做活路,啷个办嘛!”经执行法官现场释法说理,耐心说服教育,最终被执行人当场将全部案款支付完毕,湄潭法院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朱某的强制执行措施。
法官提醒: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必须履行!负有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拒绝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的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将处处受限、寸步难行!望相关案件的被执行人尽快到本院执行局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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