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文章中提到了五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此类案件中,大多是死者家属或者伤者本人起诉共饮者或者聚会组织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组局共饮之后的风险有哪些?应当如何防范?且听律师给大家盘点。
律师释法:在宴请活动中,饮酒是社交的一种方式,是合乎情理的正常行为,法律并未规定只要共同饮酒就产生法律上的必然责任与义务,一般可以认为只有在共同饮酒行为使他人发生特定的危险,其他共同饮酒人才负有特定义务,否则,相互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那么关于共同饮酒者的责任来源,我国法律如何规定呢?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共同饮酒者责任认定中,同样适用过错责任,则一般依据四个方面进行判定:1、须有违法行为;2、行为人存在过错;3、受害人有损害事实;4、 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共饮者明显的过错则体现在恶意劝酒、强制灌酒、将醉酒者放置于危险境地等情形。
关于共同饮酒者的救助义务,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共同饮酒者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义务来源:1、基于先行行为引起的注意义务。共同过量饮酒导致共饮者处于危险境地,共饮者对醉洒者的安全负有适当的注意义务;2、 基于情谊行为、善良风俗,共饮者具有一般注意义务。共同饮酒是基于情谊行为产生的;3、基于善良风俗的考量,共饮者应尽到一般注意义务。共同饮酒者具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有判决认为,聚会组织者同时也是共饮者,应当对共饮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共同饮酒后,共饮人应当尽到提醒、劝诫、照顾、护送等义务。
关于赔偿责任的划分,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从认定构成侵权,共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结果可以看出,共同饮酒者的赔偿责任十分有限赔偿份额及数额较低。这主要是考虑到共同饮酒的成年人对自身生命健康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充分知晓饮酒及过量饮酒的后果,醉酒后发生意外,醉酒者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共同饮酒者承担次要责任。
作为聚会组织者的共同饮酒者,除了尽到注意义务之外,也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组织者召集此次聚会应当对饮酒者的人身安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组局本是沟通感情的好事,却因"过度"酿成悲剧,为了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在此作出提示,以期大家都能保障安全:
喝酒量力而行,切勿贪恋酒场。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醉酒者作为成年人,对自身的安全负有较高注意义务,应当对损害结果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共饮者承担的则为次要责任。因此,把握好饮酒的"度",不接受过度劝酒是对自身安全的保障。
酒桌上量力而行不贪杯是对家人负责的表现,切勿因"面子"陷自己于危险境地。饮酒后,应当注意自我保护,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避免酒后发生交通事故酿成悲剧,注意自身安全。共同饮酒,酒后妥善安置。基于情谊共同饮酒,根据善良风俗,应当互相照顾。酒席的召集、组织者对于共饮人的酒量、身体状况等更为熟悉,在喝酒过程中应当适时提醒共饮人适量喝酒,不能强行劝酒、罚酒、灌酒,尤其应当注意酒精过敏或患有某种不宜饮酒疾病的共饮人。在提醒、劝告未达到预期效果时,在酒后对醉酒人尽到护送、帮助、照顾义务,妥善安置于安全之处,避免醉酒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总之,基于情谊往来的组局,人人都应尽到合乎情理的注意义务,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酒局江湖 到底会有多少“坑”(下)
作者: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来源: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

上篇文章中提到了五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此类案件中,大多是死者家属或者伤者本人起诉共饮者或者聚会组织者,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组局共饮之后的风险有哪些?应当如何防范?且听律师给大家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