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律师函

来源: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近年来,律师函或律师声明随着娱乐八卦新闻越来越多地走进大众视野,网友们也乐此不疲地对明星们的律师函进行深入围观。

近年来,律师函或律师声明随着娱乐八卦新闻越来越多地走进大众视野,网友们也乐此不疲地对明星们的律师函进行深入围观。无论从行文撰写正式函件的角度,还是从客户关系、公共关系维护的角度,律师函或律师声明都有深入探讨的空间;本文从律师函的基本法律概念、案件适用、法律效果、律师函起草流程与律师函注意规范等方面进行简单讨论。
一. 律师函的基本概念
律师函,又称律师信,英文名称lawyers letter,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的,旨在协商解决当事人间法律纠纷的一种专业文书。
律师函虽然没有强制力,但律师函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具有威慑力,律师函追求的是公平、正义、合理,让当事人信服,再加上律师函解决问题的友好协商方式让当事人容易接受,所以律师函常常能起到不伤和气地达到双赢、多赢的效果。
二.律师函的案件适用
在律师函的适用案件中可以发现,民事案件可以发送律师函,但双方单纯就是否解除人身关系存在纠纷的(如婚姻关系、收养关系等),不宜发送律师函。刑事案件中,除刑事自诉,可以刑事和解的案件以外,不宜发送律师函。行政案件中,不宜向行政机关发送律师函。当事人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申诉、反映、交涉的,建议以其他公文方式处理。
三.律师函的功能和法律效果
诉讼不是目的,只是维护权益的手段之一,而有效解决纠纷才是根本。相比于成本较高的法院诉讼和仲裁,律师函是一种既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的纠纷处理工具,也是为后期可能进行的诉讼或仲裁做好一定铺垫。律师函虽不像法院调查令,司法建议书或者公安部门签发的协助函等具有一定的司法约束力,但也并非一纸空文,其特有的功能和法律效果仍不能忽视:
1.答复对方来函,降低、避免客户的法律风险。
2.向对方施压,促使对方改变预期;与客户协商处理争议,为客户避免诉讼风险,创造谈判条件。
3.根据法律规定使得函件发生催告、通知、中断诉讼时效等法律效果。
4.通过函件获得对方回复,实现获得证据、相关信息的法律效果。
四.寄发律师函流程

五.律师函的规范要点
在经济活动中为了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具有敦促、警告、征询、询问和协商等功能的律师函成了促进庭外解决纠纷的有效捷径。但一封不合格的律师函既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还可能把发函方的漏洞和底牌直接暴露给了对手,甚至将发函方自己置于需承担侵权责任的尴尬境地。由此,掌握律师函相关的规范要点至关重要。
在律师函内容上,对相关事实的描述应尽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全面,并对争议相对人进行法律风险的揭示。同时,律师函作为专业法律人出具的文书,不应使用侮辱诽谤性语言,尽可能避免对他人的人格作出贬低性评价,从而有可能造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第7款规定,律师可以从事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的业务,即法律上赋予了律师出具律师函的权利。同时,《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16修订)》第三十二条要求:“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并符合法律咨询规则和法律文书体例、格式的要求。”可见,律师在从事律师函业务过程中,负有谨慎核查的义务。
律师函是和受函方初步性的沟通,委托人陈述的事实多数还未经证实,也就难免部分陈述是主观臆测、无中生有。此时,律师为了规避自身的执业风险,就需要尽到高度注意义务,做到真实披露、准确分析、公正评价,对律师函内的一词一句严格把关。
结语
律师函作为一种书面的诉讼警示,即使不具有相应的强制性,但其特有的威慑施压和中断诉讼时效等功能,决定了其仍将在越来越多的纠纷处理中被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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