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多次偷窃衣物,被抓后问:偷衣服也要判刑吗?

来源: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一次顺手牵羊得逞后,抱着侥幸心理,一而再、再而三地前往服装店,趁营业员不备盗窃衣物,被抓后还反问偷衣服也要判刑吗? 近日,灵武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多次盗窃衣物案件。

一次顺手牵羊得逞后,抱着侥幸心理,一而再、再而三地前往服装店,趁营业员不备盗窃衣物,被抓后还反问偷衣服也要判刑吗?
近日,灵武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多次盗窃衣物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至10月,被告人刘某某先后多次前往灵武市某品牌服装店,通过剪掉防盗扣、将衣服藏匿在随身携带的布袋中带出衣服店的方式,总共盗窃11件衣物。经鉴定,被盗衣服价值1848元。
2023年11月14日,被告人刘某某经公安局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由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另查明,被告人刘某某已赔偿衣服店经济损失1800元。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某到案后对其实施盗窃衣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在其家属的帮助下退赔了被害单位全部损失并得到了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灵武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案件将择期宣判。
法官普法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典型的数额型犯罪,需要到达一定金额才入刑,如果盗窃的财物数额较小,一般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不需要动用刑罚,但多次盗窃的情形下,即使每次金额没有到达数额较大起点,行为人多次盗窃行为同样构成盗窃罪。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本案中刘某某于3个月内盗窃11次,已构成多次盗窃,多次盗窃不受数额较大的限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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