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竞争局对Facebook处以900万美元罚款

来源:中伦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5 月19 日,在加拿大竞争局发布的新闻中,Facebook已同意支付900万美元的罚款,以解决加拿大竞争局对其在Facebook 和Messenger 上做出虚假或误导性隐私声明的调查。

5 月19 日,在加拿大竞争局发布的新闻中,Facebook已同意支付900万美元的罚款,以解决加拿大竞争局对其在Facebook 和Messenger 上做出虚假或误导性隐私声明的调查。和解协议还包括Facebook不对个人信息披露做出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的承诺,以及用户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控制对其个人信息的访问的说明。
竞争局的相关调查认为,Facebook给用户的印象是,用户可以控制谁可以查看和访问其数据。但是,Facebook不会限制与第三方开发人员共享用户的个人信息。此外,在用户安装了第三方应用程序之后,第三方开发人员还可以访问用户朋友的个人信息。竞争局基于《加拿大竞争法》禁止对产品或服务提出虚假或误导性主张的规定,对Facebook的行为予以处理。
鉴于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PC)对《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档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nd Electronic Documents Act ,PIPEDA)的执法正遭遇一定挑战,此次和解可以看成一个有重要意义的分水岭,它意味具有重要执行权的监管机构对隐私相关的事项的监督会进一步加强。
去年5月,加拿大政府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ISED)发布了加拿大《数字宪章》(Digital Chapter),该文件旨在规划PIPEDA的改革路线,并为该国各省和有关监管机构提供一致的监管框架和方向。本次Facebook与竞争局的和解表明加拿大对隐私义务的法律监管和执行仍在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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