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前不久我接到了一位当事人的电话咨询:“昨天我被××法院的法官叫过去了,说之前我有个贷款案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了,现在把我的工资卡跟账户都查封了。我现在咋办才能不受影响?……”。
执行难一直以来是法律人及案件当事人普遍关注的焦点,对于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的情况,群众戏称之为“法律白条”。而作为被执行人来讲,相较于履行巨额的判决义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措施反而显得更容易接受,两权相较取其轻,这便衍生出“老赖”群体。但纳入“失信”、“限高”,真的是被执行人最坏的法律后果吗?
01 拒执罪的法律背景
对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五十七条就已经涉及,但仅限于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情形。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将该罪名调整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另外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进一步明确了拒执罪认定标准,让“拒执罪”这只沉睡的巨兽觉醒,一度成为“最强执行措施”。
02 拒执罪的解析
拒执罪保护的法益是人民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以及国家司法权的权威和严肃性,依法保障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目前经济生活中欠债不还的现象较为突出,有些债务人有能力还债而赖账不还,甚至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仍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拒执罪的主体包含三类,即生效判决规定负有履行义务的自然人、被执行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协助或帮助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害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的参与者。
拒执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具体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6.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7.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8.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9.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0.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1.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2.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03 拒执罪的相关数据
从我们目前调查了解到的公开数据显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案由进行检索,截止2021年7月21日,网上公开的相关裁判文书共50992篇。从中我们不难得出,自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以来,2016年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案件的数量达到顶峰,共计26194件,随后开始逐年递减。
从上面的行业分类情况可以看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当前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金融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建筑业。
04 拒执罪的未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要求:要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有效树立人民法院执行权威,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
将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权益执行到位,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实现,是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的表现。为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营造尊重司法、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拒执罪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会越来越广泛运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通过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一份公正的判决最终能够得以执行落实,才是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也是司法为民的内在要求和生动体现。
老赖不入刑,一切等于零?——浅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作者:朱江 丁慧琴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作为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前不久我接到了一位当事人的电话咨询:“昨天我被××法院的法官叫过去了,说之前我有个贷款案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了,现在把我的工资卡跟账户都查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