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倡运动的热潮下,健身房成了许多人运动的好去处。而健身房为了吸引消费者重复消费,通常让消费者签订预先制定的协议,办理一定期限的会员卡,该协议文本因为事先预定且没有与消费者协商,可能会落入格式条款规范的范围。
格式条款的定义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基于格式条款可以重复使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交易的成本及时间,因此,格式条款在现今交易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但是因为格式条款多是由具有优势地位的一方单方制作的,未经过交易相对人协商确定,难免会有利益的倾斜,导致权利义务不对等。因此,在适用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争议。本文通过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案例来分析格式条款的效力。
案例
案例裁判要旨:
除特殊商品和服务外,经营者均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
在预付式消费合同中,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限制或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的负担的,如果经营者未能举证证明其在订立合同时采取了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方式予以注明或提示,并就该条款向消费者作出充分说明、解释的,该限制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对消费者不产生法律效力,应依法认定无效。
案情简介:
2015年11月15日,原告陈红卫与被告佛山市南海区宝力来健身有限公司容桂分公司(以下简称“宝力来容桂分公司”)签订《佛山市南海区宝力来健身有限公司会籍合约书》一份。该合约书中约定陈红卫的会籍类别为至尊卡,会籍费为6999元,会籍期限为5年。同日,陈红卫向宝力来容桂分公司支付6999元,宝力来容桂分公司向陈红卫交付会员卡一张。后陈红卫欲退卡退款,因协商不成诉至一审法院。
争议焦点:
对陈红卫提出的退费诉请是否应予支持
一审法院认为:
陈红卫与宝力来容桂分公司之间成立服务合同关系。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陈红卫支付会籍费6999元,其实质是向宝力来容桂分公司购买5年内不限次数的服务。陈红卫主张由于自身工作时间的关系,难以安排,但该理由并不构成陈红卫要求退卡退款的合理且充分的依据。对于陈红卫主张宝力来容桂公司返还5365.9元,法院不予支持。
陈红卫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陈红卫的一审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
陈红卫、宝力来容桂分公司之间成立服务合同关系。按照我国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商品服务合同所遵循的普遍规则,除特殊商品和服务外,经营者均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换言之,陈红卫在未获得服务之前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价款。
至于涉案合约书有关“任何情况下,所有预交费,及入会后会书籍费均将不予退还”及“任何卡种,任何充值金都不得以现金方式退还”的约定,上述条款会导致作为消费者的陈红卫在无法获得服务的情况下也需支付价款的不公平结果,无疑属于免除了宝力来容桂分公司的主要义务。由于该合同条款是宝力来容桂分公司方制作的格式条款,而宝力来容桂分公司对上述条款未采取足以引起陈红卫注意的方式予以注明,宝力来容桂分公司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就该条款已向陈红卫作出了明确解释,故该条款应属无效。因此,陈红卫要求宝力来容桂分公司返还未消费部分的预交款项,理由充分。
最终,法院考虑陈红卫在履约一年半之后(未在合理期间)根据个人原因起诉宝力来容桂分公司要求退费,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宝力来容桂分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消极影响等因素,根据诚实信用及公平原则酌定由宝力来容桂分公司向陈红卫返还款项4000元。
上述案例提及的会员卡会籍合约书实际上为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通常表现为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格式条款的定义,格式条款具有三个特征:1.重复使用;2.预先拟定;3.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现实生活中,格式条款多以店堂的告示、保险单等形式存在。消费者通常没有机会对合同的交易质量、时间、解除条件等对消费者重大的权利进行协商,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消费者的权利,违反公平原则,导致利益的不均衡,因此,极可能被认定无效。作为消费者,我们遇到类似上述案例的情况,可以积极与商家沟通处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启示
综合本案,为了让格式条款尽可能有效,
格式的提供者应该:
1.制定格式合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拟定具备合理性与公平性的格式条款,避免因格式条款内容显失公平,导致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或被判定无效。
2.格式条款提供者应以合理的方式提示相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相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何为合理的方式?实践中,通常采取加粗、特殊符号、加大字体、划线符号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引起合同相对方的注意。经笔者检索,有些案例中格式条款提供者即使对免责条款采用了加粗字体的方式,法院也还会以“字体过小、内容庞杂,无法让人仔细阅读”等原因,认定为“未尽到合理的提示及说明义务”。因此,判断是否合理要看该方式是否能达到“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效果。
3.应合同相对方的要求,对格式条款进行说明,将说明的过程固定,形成证据。例如保留双方沟通的微信、短信、电话等记录、往来的邮件记录、双方签订的相关确认文书等。
4.拟定格式条款时词句表达应当清晰明确,避免因汉字本身的多义性产生歧义,出现两种以上解释,而做出对格式条款提供者不利的解释。为了避免产生歧义,格式条款提供者可以在合同中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作出明确的定义,使相对方清楚该条款的真实含义。
健身卡办理后能否退款
作者:马彩霞来源: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在提倡运动的热潮下,健身房成了许多人运动的好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