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性手术之“心大的碰上胆大的”

来源:法纳刑辩

文章摘要
医生,应是受人尊敬的一个行当了。但医生若不具备行医资格,却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据澎湃新闻报道:日前,一男子在上海花千元让一名网友为其做变性手术,术后出现大出血,“主刀网友”被捕。

医生,应是受人尊敬的一个行当了。但医生若不具备行医资格,却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据澎湃新闻报道:日前,一男子在上海花千元让一名网友为其做变性手术,术后出现大出血,“主刀网友”被捕。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已对“主刀”网友姜伟以涉嫌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
张浩一直对自己性别不认同,早有切除睾丸的想法,为此还加入了QQ“阉割群”。他在网上认识姜伟后,姜伟称可以帮助他进行该手术,并称自己“技术上没有问题”。事实上,姜伟并无医生资质,仅是从网络视频和书籍中学习了一些操作手法。最终手术价格 谈到了1000元。
5月7日19时许,姜伟带着从网上买的麻醉剂、纱布、酒精棉花、手术刀片等,来到浦东一家旅馆。之后他为张浩进行了手术,手术进行到一半便去超市帮他买纸尿裤。
回到旅馆后,发现张浩自己将睾丸两侧的血管割开,出血严重,便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张浩最终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而姜伟则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抓获。
承办此案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本案的定性应认定为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的三百三十六条,具体如下: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就目前披露的案情而言,对于检察官认为“主刀网友”构成非法行医罪,法纳君还有几个疑问:
其一:“主刀医生”是否算“行医”?
非法行医是以医疗为业的活动,故非法行医罪是职业犯。所谓职业,既可以是专职,亦可为兼职。本案中,“主刀医生”是否以行医为业值得探讨。根据本案案情,其只实施了一次阉割手术,难以断定为职业行为。
当然,我们可以推测“主刀医生”加入“阉割群”,有以实施阉割手术为业的意图。而且,我国承认变性手术的合法性,变性手术是一种医疗行为。有以医疗为业的意图和实际行动,便可认定为“行医”。问题在于,以上都是合理推测,需要确凿的证据加以证实。
其二“阉割”是否“情节严重”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非法行医要求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经法医学鉴定,张浩遭外力作用致双侧睾丸缺失,丧失生育能力,构成重伤二级。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应属“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其三:行医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据媒体报道,“回到旅馆后,发现张浩自己将睾丸两侧的血管割开,出血严重,便立即将其送往医院”。也就是说,本案中张浩存在自残行为,因被害人自残导致的损害后果能否归因于“主刀网友”?
从因果关系上看,“主刀网友”实施手术的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张浩的身体受到严重损害,张浩的自残行为只能视作“意外”因素。意外,在刑法上可以导致因果关系中断,故此张浩自残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与“主刀网友”并无因果关系。“主刀网友”不需要为张浩的自残行为负责。
当然,张浩的自残行为是在手术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发生的。手术进行到一半时发生了什么损害后果,尚未明确。如果确已构成“情节严重”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仍构成犯罪。
最后,法纳君想给具有性别认同障碍的张浩举一个正面的例子。
她从6岁起就有做女人的幻想,16岁就做好了做女人的准备,却等到28岁才做变性手术。当手术真正开始时,因要承受极大的痛苦和危险而让她在某一瞬间觉得后悔:“是不是我的选择是错误的?我该怎么面对这个错误?我该怎么接纳这个错误?但是我后来想通了,也许不是错误,也许是一个更大的考验。”
她就是中国著名舞蹈家——金星。金星,太阳系最引人夺目的一颗行星,也是惟一逆向自转的行星。一个拥有这样名字的女人,也同时拥有这两样气质。从成为女人,到重返舞台,从领养子女、到喜结姻缘,变性以后的金星,正如行星纠正了偏离的轨道,运行得越来越旺、越来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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