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手变队友,专利促共赢!

来源: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一度热闹非凡的科创板“双米大战”终于双赢落幕,共谋行业发展! “双米大战”之对战企业 1、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是一家国内著名的智能投影仪生产厂商。

一度热闹非凡的科创板“双米大战”终于双赢落幕,共谋行业发展!
“双米大战”之对战企业
1、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是一家国内著名的智能投影仪生产厂商。
2、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器件研发制造能力的全球领先的激光显示科技企业。
3、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米公司),是一家由光峰科技实际控股的子公司。
“双米大战”之来龙去脉
2020年5月,极米科技申报科创板IPO上市。
2020年6月,峰米公司用光峰科技的专利,起诉极米科技专利侵权,涉诉金额约4600万元。
2020年7月,光峰科技又针对极米科技已披露的16项专利,全部发起专利无效请求,剑指科创板“3+5”指标。
2020年9月3日,光峰科技发布公告,内容为:光峰科技与极米科技于近日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光峰科技同意授权极米科技实施指定专利,极米科技分五年向光峰科技支付专利许可费合计2500万元;极米科技将借助光峰科技研发技术力量研发其激光超短焦投影产品,优先从光峰科技采购一定金额的核心部件产品,战略合作期为5.5年,一次性支付NRE(Non-Recurring Engineering)费用500万元。
此次还披露了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专利许可协议。光峰科技同意授权极米科技在协议存续期间实施指定专利。许可方式为普通实施许可。对该许可,极米科技不可转让、不可分许可。协议有效期内,专利许可费用合计2500万元,极米科技分五年向光峰科技进行支付。
(二)战略合作协议。光峰科技与极米科技开展战略合作,战略合作期为5.5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极米科技优先从光峰科技采购相关产品。在合作期限内,光峰科技确保极米科技每年能享受到光峰科技开发的新产品,或者基于光峰科技产品结合极米科技需求进行局部改制,光峰科技确保该新产品符合双方书面签字认可的标准或参数,极米科技一次性向光峰科技支付不可撤销的NRE费用500万元。考虑到光峰科技在激光产品方面的技术积累和先发优势,极米科技承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在战略合作期内每年优先向光峰科技采购一定金额的激光超短焦光机组件产品。
律师视角
光峰科技和极米科技,为何从对手变成队友?我们都知道,专利制度的重要作用在于鼓励人们投身于创造发明活动,以产生能够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新技术。发明创造人在获得专利权之后,一般情况下总会竭力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相关技术,这样才会尽可能多地获得经济利益。如果发明创造成果不能投入实际应用,就无法带来实际利益。这次双方“握手言和”,正是因为光峰科技和极米科技之间尽快达成了专利许可,这几乎是实现双方共赢甚至多赢的唯一解药!如此,国内投影仪行业两大知名企业都可以赶上行业发展趋势,这极度有利于行业格局的形成,也代表了投显领域两家先行企业对激光显示技术应用领导者地位的共同野心和期待。这也意味着发展中企业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
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是极其重要的一项无形资产,其价值不亚于任何产品。专利权是企业的工业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于商业经营具有不可低估的价值。一种产品只要被授予专利权,就相当于在市场上具有了独占权利。做好专利保护和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才能为科创企业的长远发展打好“地基”,最终提升科技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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