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自助结账,男子故意漏扫逃单被判刑!

来源: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如今在各大商超 自助结账系统随处可见 全程自助快捷的方式 给了消费者便捷的购物体验 但也让一些贪小便宜的人动起歪脑筋 故意漏扫码、不扫码 顺手牵羊超市商品 近日 海盐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 “花式”盗窃案

如今在各大商超
自助结账系统随处可见
全程自助快捷的方式
给了消费者便捷的购物体验
但也让一些贪小便宜的人动起歪脑筋
故意漏扫码、不扫码
顺手牵羊超市商品
近日
海盐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
“花式”盗窃案
案件回顾
2023年期间,李某去海盐某超市购物自助结账时发现,有些商品即使没有扫码,门口报警系统也不会响。自从发现了超市自助结账有漏洞可利用,李某便一发不可收拾,频繁光顾超市“薅羊毛”。
2023年3月,李某在超市购物后,选择自助结账。在扫码结账时,他故意趁着超市工作人员没注意,将部分商品没有扫码直接装到购物车中,还有部分商品则是在扫码机前虚晃一下后装进入购物车,实际上并没有扫上。初次出手一切顺利,让李某心中窃喜“占到了便宜”。
过了3个月,他又来到超市,依照上述手段漏扫商品、少付价款,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了两次盗窃行为。
直到今年2月2日晚,李某第三次来到超市购物。然而在结账时,超市工作人员发现,李某存在漏扫商品的嫌疑,当即要求核对其购买商品。核查发现,商品价值700多元,李某仅扫码支付了250元左右,尚有价值500元的商品并未支付,超市遂报警处理。
经查,李某先后来超市3次,在自助结算过程中采用故意不扫码的方式,窃得葡萄酒、车厘子、牛奶、洗发乳、沐浴露、牙膏等商品价值1300余元。到案后,李某赔偿了超市相关损失。
海盐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提醒
当前,互联网、大数据等全新的科学技术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对人们在信息社会中的行为规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超市自助结账系统为例,自助扫码支付并不意味着无人监管,科学技术的推广更需消费者守住信用底线。
在此,承办法官提醒大家,一旦查实,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以身试法、心怀贪念最终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逃单行为涉嫌盗窃。无论是柜台收银还是自助付款,敬畏法律、遵守规则是每个公民应该守住的底线,切莫因为贪图小利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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