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出炉,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新增的“专利的实施和运用”一章,昭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专利的实施和运用,实现专利价值,解决专利运用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利技术转化机制,更好地激励创新并推动专利的实施和运用的决心。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近公布的2014年全国专利调查结果,截至2013年底,我国高校拥有的有效专利的实施率为14.6%,科研单位实施率为39.7%,还有大量高价值的发明专利被束之高阁,在企业和科研院所中“沉睡”,这些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市场化价值的发明专利实际上并未给高校和科研单位带来多少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十分可惜,这些本应在上市、并购、作价入股和质押融资等活动中充分体现作用的专利无形资产无法充分发挥效用,回馈权利人,造福社会。不少科研机构则呼吁通过完善法律,推动专利运用,从而提升产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通过立法保障专利实施和运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健全、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专利技术转化机制,更好地激励创新并推动专利的实施和运用,是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重点之一。本次《征求意见稿》为此增加了7款条文以推动专利的实施和运用,保障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的实施和运用的法律保障(上)
作者:翰鸿律师来源:翰鸿律师

今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出炉,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新增的“专利的实施和运用”一章,昭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专利的实施和运用,实现专利价值,解决专利运用中的突出问题,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