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政策红利:土地综合整治来了

来源:树人律师

文章摘要
2019年12月10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以下简称“194号文”),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2019年12月10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以下简称“194号文”),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根据工作任务的安排,到2020年12月底,全国开展的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不少于300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试点原则上不超过20个。自此,国家启动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土地综合整治是我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国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的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数量有限,但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方面意义深远。
土地综合整治的意义
2003年,时任浙江省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作出了“建设生态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两大战略决策,对浙江乡村的生产布局、发展方式和生态环境建设作出指引。2018年9月,浙江省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获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地球卫士奖”,得到了国际上的充分认可。
浙江省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证明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不仅能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还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振兴乡村经济。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典范。
为此,自然资源部在总结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经验基础上,提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计划,以解决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问题。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国策。可以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综合整治的小试点,却是进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文章。
土地综合整治的内容
194号文明确本次土地综合整治的重点内容——即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1、农用地整理——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重金属污染农用地治理、退化农用地治理、荒废土地利用等。通过农用地整理,保障国家耕地质量提高和总量不减少,实现国家“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
2、建设用地整理——包括“城中村”和“空心村”整治、农村宅基地治理、城乡结合带低效建设用地治理、工矿废弃地治理等。
3、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是指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乡村自然景观。
土地综合整治的模式
从历史经验看,我国的土地治理工作主要由政府进行主导,各省份的实践中也形成不少成功的案例模式。比如:“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土地整治+城乡融合发展模式”、“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土地整治+生态空间修复模式”、“土地整治+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土地整治+土地流转+贫困户模式”、“土地整治+废弃工矿区治理模式”等。
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通过切实可行的“土地整治+”的模式,统筹协调生产、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最后,土地综合整治,兼顾了生态环境建设,既有田园风光,也有自然生态景观,是“绿水青山”理念的最好践行方式。
土地综合整治的融资机制
自十八大以来,原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贫困地区安排了诸多的土地整治项目,累计投入资金940多亿元,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但在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不足和综合治理任务不断加重的矛盾日益凸显,创新完善投融资机制、拓展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渠道迫在眉睫。
为此,政府财政资金作为引导,通过吸收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才能真正的撬动土地综合整治资源的价值。国家已经制定了系列的扶持政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陆续推出“农村土地整治贷款”、“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贷款”等一系列信贷产品,为金融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此外,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拓展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内流转交易、甚至跨省流转交易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促进了经济发达地域与贫困地区的互赢,也实现了精准扶贫和生态保护的有效衔接。当然,如何更好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的综合治理,国家也在不断的尝试和调整中,本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综合治理试点就是宝贵的试验田。
结语
在土地综合整治这项国策中,废弃工矿地的治理工作也是重要组成部分。江苏徐州潘安湖地区曾经是一个生态环境恶劣的采煤塌陷区。近年来,徐州市综合运用土地复垦、废弃工矿区复垦、生态环境修复、湿地景观开发等建设手段,实现了历史遗留矿区土地的综合治理,形成了湖泊景观、湿地景观、水岛景观和高标准农田相互交织的自然生态区,衍生出旅游、餐饮等服务产业,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生态建设效益,成为废弃工矿区治理的典范。
近日,国家发布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也重点强调了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和土地综合整治内容。树人律师建议矿山企业密切关注国家的政策变化,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红利,完成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和废弃矿区的综合整治,变废为宝。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