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进军私募已开始显山露水

来源:道可特法视界

文章摘要
摘 要 近期,证监会表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证监会将推动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保险资金在私募投资基金领域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摘 要
近期,证监会表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证监会将推动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保险资金在私募投资基金领域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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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0日,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负责人在“中国私募基金业2016论坛”上表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证监会将推动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
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早在2014年、2015年陆续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层面确立保险资金可以设立私募基金并进行相应规范和管理;2016年3月8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要增加“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以及“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这将使保险资金进入私募基金领域得到法规保障。此次证监会再次发声表明将推动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未来险资进入私募领域将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应当做好全面进军私募基金的充分准备。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认为,保险资金具有长期、稳定、资金规模庞大等,与私募基金投资周期较长的特点相匹配,其投资私募基金,既能够发挥保险资金的长期优势,利于实体经济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也使得巨额保险资金得到合理配置、有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
从目前市场来看,保险资金早已成为重要的机构LP,而保险资金作为GP自行设立私募基金也已陆续出现,如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合源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设立北京合源融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阳光融汇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设立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虽然险资在私募投资基金领域的作用已凸显,但是,一方面私募基金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投资私募基金需要有专业的能力、独到的眼光、深厚的经验,而保险资金进军私募基金毕竟处于初级阶段,在这方面相对欠缺;另一方面,随着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不断扩展,保险资金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也在不断加大。
对此,道可特律所建议保险机构在投资私募基金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做好投资定位。保险资金投资的目的主要是获取稳定的收益,因此,在选择投资行业时,能够结合保险资金自身的特性,选择医疗健康、养老服务、互联网金融等与保险资金具有较高产业契合度的行业或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进行投资。二是保险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投研能力,要加快专业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储备,有效提升自身的投资管理能力;同时要制定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建立风险责任人制度,有效防范投资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随着监管部门对保险资金参与私募投资基金给予高度关注,未来,相关的制度保障和监管政策将不断得到完善,保险资金在私募投资基金领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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