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鉴定机构如何选?

来源: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来自老百姓真实的案例: “我的一个亲戚在市中心医院治疗,我们认为医院存在很大的过错,导致我的亲戚死亡,起诉医院后,我们和医院双方就鉴定机构的选定分歧很大。

来自老百姓真实的案例:
“我的一个亲戚在市中心医院治疗,我们认为医院存在很大的过错,导致我的亲戚死亡,起诉医院后,我们和医院双方就鉴定机构的选定分歧很大。我们认为要到北京做司法鉴定,寻找死因和医院过错更公平,而医院则认为司法鉴定机构人员不专业,医学会专业对口,要到医学会做鉴定。请问我们可以申请到北京去做鉴定吗?”
我所方杨律师为你支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之规定,并结合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你们原被告双方无法就鉴定机构的选择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实践操作中,法院为体现公正司法的要求,一般采取双方在场抽签的方式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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