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载客?判刑!

来源:兵团第四师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在百姓生活中,人们对车辆超员超载大多不以为然,但如今可能将面临牢狱之灾呦!拖某作为司机长期从事昭苏县到各团场、县镇的旅客运输服务。

在百姓生活中,人们对车辆超员超载大多不以为然,但如今可能将面临牢狱之灾呦!拖某作为司机长期从事昭苏县到各团场、县镇的旅客运输服务。2021年9月,包工头叶某找到拖某,称有15人从天山乡去七十七团务工,拖某能不能送一下!拖某不假思索便答应了对方的请求,便与15名务工人员“相拥”在核载9人的营运面包车内驶向七十七团,并抱着拉到就是挣到的心态,在沿路又载了3名乘客。行驶不久,拖某被昭苏垦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
昭苏垦区人民检察院向昭苏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昭苏垦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拖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宣判后,拖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对于自己犯罪行为深感懊悔,立志改过自新,将悔恨化作一种精神力量,外化于行,积极通过服刑改造自己,蜕变自己,力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人。
法官寄语
危险驾驶罪不仅仅是我们常见的醉酒驾驶,还包括严重超员载客。从事客运司机拖某本应有更高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反而利益熏心,不顾乘客的安危,拿乘客的生命安全作为创收的筹码,超员营运,最终锒铛入狱。在此,提醒广大车辆驾驶员,超员载客将严重影响车辆的稳定性,易发交通事故,同时可能面临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得不偿失。同时作为乘客的我们,更应高度注意自身的安全,切不可图一时方便,将自身置于险境,对于超员载客必须坚决予以抵制,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为构建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尽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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