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是上海法院全年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两条主线。2月1日,上海高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其任务分解表,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打造“8+4+1”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要点》及其任务分解表,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为充分发挥改革信息在落实改革部署、交流改革经验、提供决策参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围绕上述两条主线分别推出系列改革案例。本期刊载《全员覆盖全面监督全程管控 长宁区法院探索形成“4+4+4”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
近年来,长宁区法院认真贯彻最高院、市高院决策部署,把握司法改革背景下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坚持放权不放任,积极转型,逐步探索形成与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4+4+4”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即院级、庭级、职能部门、法官个人“四管齐下”,党组巡察、审务督察、信访核查、案件评查“四查并举”,审判程序、审理思路、规范指引、审判质效“四维一体”的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管理对保质提速增效、落实司法责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的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四管齐下”,多元监督管理全员覆盖
一是院级层面“重点管”。院领导高度重视,把审判监督管理列为“一把手”优先关注事项,重大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亲自指导、亲自组织、亲自参与;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审判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实施办法》《诉讼程序类文书院庭长监督管理签发清单》,成立首届审判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推动审委会从个案指导向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研究审判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转变,助力打造更多更具影响力的长宁精品案例、长宁工作经验。
二是庭级层面“直接管”。庭长通过庭室案件流程监管、质量评查、完善本庭审判监督管理规范、审判态势分析、审判经验总结等行使监督管理权限,确保本庭案件优质高效。积极探索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出台《关于审判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组建新型办案团队30余个,如商事审判庭(互联网审判庭)设金融、互联网、破产纠纷、涉外商事四个审判团队。同时,将法官助理编入各庭各团队,并实行对审判长和法官助理的联动考核。
三是职能部门“牵头管”。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规定(试行)》,细化院庭长办案数量要求,定期统计通报庭领导办案情况。制定《关于加强立审执各司其职、兼顾协调的若干规定》,确保立审执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制定《关于加强重大敏感案件管理的规定(试行)》,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管理和处置能力等,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评估、监督等职责。
四是法官个人“自主管”。探索并规范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制度运行,制定《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突出法官在审判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法官自主管理作用。至今,该院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已经有序参与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检查11次、法律文书及归档案件检查6次及各类专项案件检查5次。通过将审委会、院庭长、审管办、审判团队、法官自主多元化管理有机结合,以监督管理合力促使全院协同形成推进执法办案、提升审判质效的“一盘棋”。
二、深化“四查并举”,执纪问责全面监督
一是聚焦部门建设深入开展党组巡察。制定《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巡察重点拓展到全体干警,通过对部门的“全身体检”,推动部门建设。
二是聚焦行为规范扎实推进审务督察。该院实行两周一次现场检查庭审,常态化抽查庭审视频,实名通报经常、反复出现的问题,挂钩季度绩效考核促进整改。2020年至今,共检查庭审1299个、公告976份,发布《审务督察通报》15期,表扬规范文明司法事例24例,通报不规范庭审案件7例,严格挂钩部门绩效考核。
三是聚焦问题线索严格规范信访核查。把好问题收集关、案件分流关、流转督办关、办信质效关“四关”,畅通举报渠道,精准问题研判,严格核查处理,落实“面对面”谈话。
四是聚焦司法责任有序参与案件评查。探索纪检监察干部列席审委会,听取对长期未结案件、二审改发案件、案件质量评查等意见或报告,对问题集中的法官进行提醒、诫勉谈话,实现纪检监察部门对法官的监督和审判监督管理部门对案件监督管理的有序对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评查,对信访案件、审委会确定承担差错责任的案件,查明情况、厘清责任、排摸燃点,警钟长鸣。
三、优化“四维一体”,保质增效全程管控
一是动态监管规制审判程序。跟踪流程节点,开展均衡结案度与月度结案动态监督管理,每月定期召开收结存对账会,确保结案目标完成。制定《关于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管理的规定》,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审委会专项督办机制,自2017年2月起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持续保持“清零”。畅通繁简分流,优化分案制度,以流程管理为手段,以节点控制为重点,确保高效均衡结案。截至今年7月,该院均衡结案度为3.33%,低于同期基层法院平均值4.60%。
二是专业导向统一审理思路。定期开展类案法律问题及审判思路讲评、培训, 同时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利用大数据服务法官办案。积极探索开发运用借贷类案件、互联网案件及少年权益保护案件司法大数据分析平台。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实施细则》,并适时予以修订,落实长期未结案件、大标的案件、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应上尽上”,严把重点案件质效关。2018年以来该院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739次。
三是全流程网上办案重塑审判生态。院党组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并发布《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促进审判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引》《重点任务分解表》。方案明确了适用范围、工作目标,设定了六项工作原则、六项工作机制,布置47项实施要点、27项重点任务及责任部门、任务内容、牵头领导和完成期限等,并同步召开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促进审判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成立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工作专班及攻关小组并制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发挥统筹协同作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推动全院审判执行新理念的同步转变、网上办案新习惯的同步养成,以实现促进审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2020年以来,该院网上立案44786件,网上立案率77.54%;开展庭审网络直播4548场,直播率19.93%;开展在线庭审6583次,在线庭审适用率15.04%;电子送达51285次,送达成功率60.35%。
四是多措并举保障审判质效。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018年至今,该院随机抽查归档案件2761件、法律文书2392份,并逐案检查二审改发案件312件,检查结果向审委会书面报告;制定落实《关于案件差错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健全司法责任认定追究。通过上述评查,共有22件案件、32份文书被定责,均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制发《审监、审管月刊》41份、《审监工作提示书》22期,《审委会通报》28份,以通报提示推动审判质量提升;每月撰写《审判质效情况分析》,并每季度向党组汇报;每月召开审判管理工作例会,检查督办特定审判工作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审判工作问题困难。今年1-7月,该院审判质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全员覆盖 全面监督 全程管控 长宁区法院探索形成“4+4+4” 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
作者:上海高院研究室来源:中国上海司法智库

编者按 深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是上海法院全年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两条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