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天津碧桂园房子拆掉,业主集资重新盖,会不会减少些损失?

来源:秦兵房产律师团

文章摘要
盖房子很贵,拆除房子也很贵,加固很贵,地皮很贵:重新盖起来如果底下的洞还在,你再垮下去怎么办?最主要的是业主集资本身不太靠谱。比如我们需要集资1000万,100个邻居开会,投票同意一家出10万。

盖房子很贵,拆除房子也很贵,加固很贵,地皮很贵:重新盖起来如果底下的洞还在,你再垮下去怎么办?最主要的是业主集资本身不太靠谱。比如我们需要集资1000万,100个邻居开会,投票同意一家出10万。到了出钱的时候,可能有50个人改主意了,不想出钱。剩下的50个人就要出20万,于是,又有25个人退出。剩下的25个人肯定不愿意出一家40万。这是类似案例里集资遇到的困境。不出钱的人可以享受全部的好处,搭出钱的人的便车,除了损失面子之外,得到了经济利益。人们不患寡而患不均,一旦搭便车的人出现,就会极大的影响积极行动的人的数量。所以大多数情况下,一群人的事情,很难做到100%,能做到大多数、几百人甚至几十个人一起行动,就很不错了。平时我们遇到的需要做类似集资的,比较典型的烂尾楼的自救,最著名的成功案例是昆明的别样幸福城的一部分楼,当然,这个案子带动了昆明当地自救成风,但是基于复杂的原因,这些案例基本都是折腾了半天不但没解决问题,还把钱给搭进去了,反而成了失败中的失败。具体原因就不解释了。如果必须要进行这种集资,就要有充分的反搭便车机制,比如,不参与集资有如何如何的损失。在巨大的支出面前,光靠“不出钱以后多没面子在小区怎么混”就不太行的通了。客观上你不可能说,1楼3楼出钱盖好房子,把2楼空出来不盖。而通常来讲,不依靠政府和法院几乎无法做到这一点。烂尾楼的自救,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可以比较容易的实现,而不进破产的,鲜有集资成功的案例。目前我就在关注一个北京的烂尾别墅的“集资”,如果成功的话,可以分享给大伙,如果不成的话,就再次证明了这件事:业主集资行不通。具体到这个案子,我建议不要一上来就提“自救”的方案,而是先看政府和开发商的方案,如果可以接受就接受,不用管钱从哪来,谁承担责任。如果方案接受不了,或者压根就没有方案,只能靠业主解决,那一定是优先找到一个索赔的对象,然后才是考虑自己埋单。就算真的退一万步说,自己埋单解决,也尽量不要完全依靠业主自己的力量去做这事,而是把政府、法院拉进来,大家把钱交给公家,公家去牵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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