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烂尾楼退钱,是几乎每个烂尾楼都有大量人关注的事情,但是这个事情从2022年(更早之前就有这个趋势)就开始有了额外的阻力,他的最大的阻力不是不合法,而是保交楼。
听同事给我说最高院其实还有个新出的规定,就是支持监管资金用来退首付。
但是在保交楼这个事儿上,目前主要还是政府主导,从这个角度也看出我们法院,考虑地方政府的因素还是大于上级法院。
2022年下半年保交楼,其实让政府更大面积的介入了退房的事情,而且这时候法院也配合工作,要么案不给你立,要么不让你胜诉,要么拖着不判,就是给你讲:保交楼,要房子吧,不能退。
咱们先说这个事儿的积极的一面:有人通盘考虑烂尾楼的问题,所以才不会让他陷入乱战——要知道你如果能轻松退房,那银行和高利贷以及施工方,一定比你们所有业主都更快的执行到钱,业主再快,跑不过企业,如果不是保交楼,监管账户,早就被执行到一毛不剩了。
为什么保交楼就不让退,因为监管账户的钱要拿去盖房子——这个事儿资金缺口多大呀?
这两年房价什么走势,基本都是跌,尤其是现在保交楼的项目,你22年的烂尾楼,一般都是19年买的,想想有多少城市19年到22年房价下跌了,有的夸张的地方腰斩甚至脚踝斩,16000的房子现在6000,你说这谁不想退,算上银行的利息,退房可以再买原来面积大小三套了。
站在整个项目考虑,如果一家可以退,家家都去退,那按照16000的价格把钱退了,你怎么可能有办法按照一平米6000盖房子?这个巨大的亏损让谁去承担呀?
但是,从法治角度说,这种做法又客观上损害了业主的正当诉权,所以我是觉得如果假设要介入的话,应该不是简单粗暴的禁止解除合同,而是有更认真细致的考量和解决方案,不要轻易就一刀切。
比如有些项目,可以让解除合同的业主把银行贷款停了,然后首付未必要100%去给——业主优先权的范围是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的业主,那么100万的房子贷款30万,70万他不还了解套出去,那30万就可以认为属于一般债权不要100%清偿。
这就是讲清楚,你现在退房,那首付可能拿不回来,你不退房,那么你可能就亏一些房价,但是房子给你。这就是把选择权还是留在人家自己手里。
这样做好像很麻烦,但是,他不对司法进行干预,不剥夺业主的权利,就是说到底,不违法呀。
我们现在就是对违法有点过于麻木了,关键是,法,不掌握在专业人士手里,不是法官说了算,是领导说了算,这个其实是比较要命的。
要知道大部分基层领导他的判断,经常也是叫法院来给意见。
但是法院有时候派到政府给意见的,有不少也是领导,而且,法院更愿意、更倾向于告诉领导们,这个事情要慎重,政府要先找到投资人,政府要帮着这样那样,政府一听,事儿都我干了,我还要法院干什么,我有钱我直接复工多好。
这样,案子不到法院,压力也不到法院,就是让政府去顶雷了。
这个时候政府稍微坚持一下,把案子硬给法院,法院处理起来其实靠谱的多。虽然每个项目情况不同,但是有不少项目,你会发现,政府手里啥权利也没有,只有这个决策权而已,而法院的权力很大,他可以制约银行,银行作为大债主,尤其是外地银行不怕政府,而现在很多个烂尾楼,现在最大的卡点,其实是在银行的。
我们这种体制,很容易卷住,就是政府搞不定银行,法院不出来处理,银行又是国企,这三方所有领导都不想担责,于是很容易进入大家都保持“不动”,我不让法院动,法院不想动,银行也不妥协,于是就僵住了,用“一动不动”来保交房。
为什么现在假复工这么多呀,我认为所有烂尾楼,真正解决了资金问题的,可能十分之一也没有,大多数都是靠国家纾困资金,或者其他途径筹集了一些资金勉强动着。
随着时间的推移,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亏了利息和现金流,政府亏了公信力,法院积压了大量案件,购房人没房子住,钱也拿不回来,形形色色的债权人也肯定不会放弃希望,会千方百计的想从项目中割肉出来。
还有一个不停在走字儿的,就是小业主每个月偿还按揭贷款的利息,因为不给退房的出口,就导致现在还的贷款每一笔都是沉没成本。
如果,我是说如果,万一这样一直僵持下去,熬到有一天能解决的时候,又同意他们退房了,今天这个多花的利息全算出来也是个天文数字,都是普通人的血汗钱。
房子已经烂尾监管资金的钱可以退给我吗?
作者:徐斌来源:秦兵房产律师团

买到烂尾楼退钱,是几乎每个烂尾楼都有大量人关注的事情,但是这个事情从2022年(更早之前就有这个趋势)就开始有了额外的阻力,他的最大的阻力不是不合法,而是保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