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理清事故涉及的法律关系和责任,了解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机制。别让天灾再成人祸。
——仲裁视角
引言
时间定格于2015年6月1日21时30分许,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旅游客船“东方之星”,在由南京驶往重庆途中,长江湖北监利段翻沉。据统计,事发时客船上共有456人,其中旅客405人,船员46人,导游5人。事故发生,引起了中外的高度关注,截至目前已搜寻到22人,14人生还。在此,笔者对遇难者表示深切哀悼,希望受困人员尽快脱离险境。
结合工作经验,对本次事故的一些体会和感悟与大家分享。
发生事故的原因,天灾还是人祸?
长江内河的航运条件导致长江内航行的船舶规范与海船不同。相对同吨位的海船而言,长江航线的船舶吃水要浅,为了保证稳性和装载辆,船体设计及上部结构较大。这样设计保证了船舶的装载量也考虑到船舶的吃水,但是面对横风作用时船舶安全考虑较少,这可能与长江内很少出现10级以上的大风有关。在遭遇横向大风时,由于迎风面积较大,船舶吃水较浅,船舶非常容易翻沉。从证书和配员看,目前没有报道存在不适航的情况。具体事故原因,海事部门会在对船员及现场调查取证后作出认定。
黄金救援时间
一般灾难事故的黄金救援时间为72小时,在水上交通事故的时间则要短很多,舱室内有空气的黄金救援时间一般为72小时。因为水上交通事故除了一般事故中缺少食物、饮用水外还受存氧量、低温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在事故中船舶内幸存人员往往是由于船舶快速翻沉,舱室内存有一部分空气,受困人员利用这些空气维持呼吸等待救援。由于受困人员往往浸泡在水中,水的温度远低于人体温度,会使人体的热量大量流失,引发危险。因此低温缺氧往往是受困人员的最先面临的问题。
目前寻找受困人员主要采用声音定位,通过受困人员发出声响来引起救援人员注意,然后救援人员采取在相应位置开洞救出受困人员,这一方法主要适用于受困人员有意识且与舱壁较近的情况。其他人员需要使用专用仪器定位或者潜水员逐舱排查找寻,潜水员作业速度受作业条件和舱室复杂程度影响。
事故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
本次沉船事故涉及了众多法律关系,有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的旅游合同法律关系,旅行社与船公司运输合同关系,船公司与旅客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救助打捞法律关系、 保险合同法律关系、海事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旅游行政管理、安全管理法律关系等等复杂的法律关系。每一个参与方或当事人在不同的法律关系所处的地位不尽相同,因此事故追责及索赔工作中,理清法律关系是前提。
选择仲裁解决部分争议
在本次事故必然会出现涉及赔偿的纠纷,对于产生的纠纷各方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对于其中劳动纠纷、旅游合同、保险合同、运输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途径解决。与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不同的地方在于自主、便捷,聘用专家断案,有利于公平合理地解决经济纠纷,有利于当事人快速了断纠纷,节约时间和精力,同时尽可能保护遇险人员的隐私。
船公司是否可以享受责任限制?
责任限制是《海商法》特有的一项制度,立法的目的在于促进航运,按照海商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1993年原交通部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经查询国务院法制办,该规定还有效。按照该规定第三条“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赔偿责任限额,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二)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800元人民币;
(三)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一车辆不超过3200元人民币;
(四)本款第(二)项、第(三)项以外的旅客其他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千克不超过20元人民币。
承运人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本次事故适用的限额要看船公司与旅客的合同就赔偿事宜如何约定,如果约定的赔偿责任限制不低于交通部的规定,约定有效。
旅客如何对于超过责任限额的损失索赔?
首先,船公司享受责任限制的前提是船舶适航,如果船舶存在不适航的情形,船公司应当成承担赔偿责任,不能援引责任限制。
其次,按照现有关于旅客运输的规定承运人应当为旅客购买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通过保险保障旅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再次,现在不少旅客还购买了商业意外险,可以通过商业意外险得到部分保障;
此外,如果是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还可向旅行社提出索赔,旅行社无权援引责任限制。
小结
对于如此重大的事故,从社会层面我们应该痛定反思,如何规避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作为普通人我们也应当有忧患意识,审慎出行,规避风险。
我们再次向遇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也祝福失踪人员一切平安,希望他们顺利脱险!
广仲仲裁示范条款如下: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