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律师民法学习漫谈

来源:海坛特哥

文章摘要
一、引言 很多律师助理应聘简历(包括自己在内)经常写这三项:民法基础理论较为扎实;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英语听说读写流利。做律师多年后,每当夜深人静诚实反思,发现这三项都是在吹牛。
一、引言
很多律师助理应聘简历(包括自己在内)经常写这三项:民法基础理论较为扎实;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英语听说读写流利。做律师多年后,每当夜深人静诚实反思,发现这三项都是在吹牛。民法方面,基础理论其实很薄弱,不查资料的情况下,难以清晰解释“代为清偿”、“清偿代位”、“以物抵债”、“代物清偿”、“间接给付”、“债的更改”等基本概念;office办公软件,有时连Word自动生成目录或者Excel数据筛选排序都没那么熟练;英语更不用说了,逐字逐句听写NPR听力依旧吃力。
作为一名青年律师,笔者在此分享自己学习民法的过程和粗浅体会。需要说明的是,笔者起点比较低,不是民法专业科班硕士出身,是在做执业律师后才开始恶补民法,大学时仅学习过当时学校发的教材彭万林老师主编《民法学》。另外,本文所述的民法学习,与办理具体案件无关,是工作之余的纯粹学习。
二、民法书单
印象中看过朋友圈一些文章标题,人生最大的捷径是阅读一流的书。学习民法,肯定要“储备”一些经典的民法书籍,之所以用储备一词,笔者深知买书不等于看书。笔者检索了一些民法书单方面的资料,印象比较深的有两篇:李昊老师《民事法阅读书目推荐》(2022年1月版);程啸老师《民法学阅读书单》(2022年版);此外,知乎上有人整理了张谷老师和朱庆育老师的民法书单,b站朱庆育老师、刘家安老师课程上也会推荐一些民法书籍。如果经济不是很拮据,更为关键的是,如果家里或者办公室足够大,有地方放书,这些书都可以买来囤着,好多二手经典书的价格都高达数百元。网上听课,看到崔建远老师直播背景,感觉像书店一样,有点震撼(图片来自讲课截图,仅供学习之用)。

图一
本文在诸位老师书单的基础上,重点介绍我自己买过(部分看过)的台湾民法书。大陆的民法书大家都比较熟悉,这里不介绍。德国日本民法书,我了解有限,粗略介绍。我个人感觉,对律师实务来说,如果能把台湾民法书看的比较透,理论应该是基本够用,再有更为疑难问题,可以求助团队讨论或者专家论证。
(一)史尚宽先生的民法全书(六本,包括民总、物权、债总、债各、亲属、继承)
史先生是第一位以一己之力完成民法全书的中国人,也是民国民法的起草者之一。王泽鉴教授在讲座中,也称史先生前无古人。就我本人而言,真正从内心对这套书重视,是受到微信公号“华政民商”的文章《永远怀念|纪念傅鼎生教授》的影响。在这篇纪念傅老师的文章中,张谷教授原文“直到今天才知道,傅老师为了讲好课,分析好案件,竟然翻烂了几套史尚宽的“民法全书”。”金可可教授原文“傅老师的精深学问,来自于熟读精思。有一次偶然听傅老师提起他的一套史尚宽又翻烂了,要去买一套新的,原来傅老师将史先生的著作都翻烂了好几套!”我看过《傅鼎生讲物权法》这本书(根据傅老师授课录音整理的口语化的物权法书籍)。
(二)郑玉波教授的民法书(民法总论、民法物权、民法债编总论、民法概要)
王泽鉴教授在讲座中提到,对台湾地区民法贡献最大的两个人是史尚宽和郑玉波先生。在B站听课时一位老师讲过(名字忘记了),在王泽鉴民法书籍流行之前,台湾最流行的民法书是郑玉波的书籍,郑玉波书籍受日本影响比较大,梁慧星教授的经典民总入门书籍《民法总论》,也是受到郑玉波的影响。
(三)王泽鉴教授的“九阳真经”(北大出版社9本教材)+天龙八部(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8本,后有合订本一本)
王泽鉴教授的“九阳真经”,包括民法思维、民法概要、民法总则、民法物权、债法原理、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不当得利、人格权法。
在B站听朱庆育老师课程介绍,王泽鉴教授的书籍,文字典雅,比较适合初学者。如果学生觉得王泽鉴教授的书太文言文了,有难度,那就不好说什么了,最好还是要克服一下,坚持读下去。刘凯湘老师在《北大法学院讲座|如何学习民法》中也对王泽鉴教授的书籍及影响力进行介绍。钟秀勇老师上课也专门介绍过王泽鉴教授,有网友单独把这一小部分内容剪辑出来,题目为《华人里民法造诣最高的台湾大学王泽鉴,影响了四代法律人》。斯伟江大律师在《致法学院年轻人的一封信》一文中载明“譬如,民法,看王泽鉴、史尚宽,比看王利明要好。知识产权,看国外的CASEBOOK 比看国内学者的好。”在网上看到(但未经考证),华政研究生考试书目,也指定了王泽鉴教授的教材。
(四)梅仲协先生《民法要义》
如果民法书籍只能推荐一本,估计要选这本书了。我买了两本,单位和家里各放一本。春节期间,把其中一本翻的比较破烂的带回老家给侄儿看(大一法律小白)。我自己对这本书非常重视。这本书的校勘者是张谷老师。朱庆育老师在课堂上对这本书评价很高,高手中的高手,言近旨远,每次读都有不同体会。上海财经大学李宇老师在其自己的《民法总则要义》一书前言,也致敬了梅先生这本书。
《民法要义》一本书把民总、债总、债各、物权内容都包括进去了,如果对亲属和继承方面兴趣不大的律师,《民法要义》内容算比较完整。
(五)李淑明老师的民法总论、民法物权、债法总论
李淑明老师的情况我不太了解,偶然逛网店发现了她的书,买来读了之后,感觉是读者友好型,比较清晰易懂,读起来吸收快。比如,在《债法总论》谈到不当得利时,强调“掌握利益移动的轨迹”,“不当得利制度首重在利益不当移动的处理,而非受损人之损害的填补”。在《民法总论》谈到代理时候,将代理按顺序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代理权之授予、第二阶段代理人与相对人为代理行为、第三阶段代理行为之效力归属。
对台湾书目感兴趣的,可以进一步检索台湾(地区)法学家及其部门法书单,可以看台湾民法书所附的参考书目,还有简单办法,逛台湾网络书店,只逛不买都会有收获。另外,看台湾法学家的祝寿文集,台湾法学期刊文章目录,也可以积累不少学者名字。
(六)外国民法书籍中译版
听一些文化类讲座中形成印象,德国人比较严谨,日本人比较细致,因此,外国民法书籍方面,重点关注德国和日本。老师也常说,台湾地区民法和大陆民法典,受德国和日本影响比较大。如果学有余力,可以看一些外国民法的中译本。
德国民法中译书的介绍可以参考微信文章《德国民法教科书中译本:书目概览》(作者:焕然),根据该文章介绍,说起德国民法教科书的翻译,不得不提“三大译丛”:第一个是米健教授主编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丛”;第二个是吴越教授主编的“德国法学教科书译丛”;第三个是李昊教授主编的“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 精读同一系列书籍的丛书序言或者介绍该书的文章,也能初步了解该套图书的背景。比如李昊老师《做一个理想的法律人》(代译丛序),朱晓喆老师在德国民商法案例研习译丛的总序,以及专门介绍布洛克斯民法总论的文章《布洛克斯的德国民法总论及其法学方法论》。德国民法方面的书,我累计购买估计有30本以上。《中德私法研究》刊物,我基本都“储备”齐全了。
日本民法方面,我自己买过(还没有开始看)的部分图书,如:我妻荣民法系列、山本敬三的民总、近江幸治的民法总论、民法物权和担保物权法、大村敦志的民总、加藤雅信《民法学说百年史(日本民法施行100年纪念)》等。
三、B站民法课程和讲座
疫情时代,线上课程、讲座和会议越来越多。常见的在线课程平台如:B站,小鹅通、腾讯会议、腾讯课堂、ZOOM会议系统等,其他视频和音频类网站和app,也可以试着检索。我自己听民法课程,主要是在b站,一些同行经常开玩笑说,我是b站大学毕业的。以下介绍我在b站听过并且留下印象的民法方面课程和讲座。民法音频和视频,大致可以分为上课课程录音、专题讲座、民法典及和司法解释解读。
上课课程方面,我听过《台湾民法概要》(不知道老师名字,可能是台湾“司法考试”的培训老师讲的)、台湾陈聪富教授的《民法总论》;朱庆育老师(民总)、刘家安老师(债法、物权)、金可可老师(录音不多),姚明斌老师、杨代雄老师、王冠玺老师、季若望老师,个别章节偶尔听听李建伟老师、钟秀勇老师法考民法课程。
讲座方面,多听一些有深度的讲座,确实能开阔视野。个人听过的系列讲座,感觉比较不错的有:元照读书馆的系列讲座、华政法律学院崇法讲坛学术保供特别系列、贺剑老师主持的民法希尔伯特问题系列(程啸老师讲侵权方面、常鹏翱老师讲物权方面、叶名怡老师讲不当得利,与谈阵容非常强大,例如,物权法方面还请了台湾谢在全教授点评)。
具体老师方面,台湾王泽鉴教授、苏永钦教授、陈自强教授,我听了不少。大陆学者方面,孙宪忠老师的讲座,我几乎都听过,民法典与振兴农村方面没听。张谷老师在b站的讲座,几乎都听过,有的不止听一遍,如契约原则在民法总则的迷失。朱庆育老师的讲座也几乎听过,有的不止一遍,如法律行为效力瑕疵体系(内容与课程部分有重复)、东边日出西边雨;李宇老师讲座,几乎都听过,居住权听了两遍,张双根老师(公开讲座比较少,印象较深的是他物权讲座)、请求权方面,听过吴香香老师、姚明斌老师和葛云松老师(葛老师的讲座不多,印象较深的是在南京大学的讲座)。此外,北航的王琦老师讲座《重开生面、法律行为论的再体系化》,主要是介绍关于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双层六阶段理论”,吉林大学蔡立东老师讲座《用益物权的生成逻辑》,主要内容是阐述其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文章,印象也比较深。
民法典和司法解释解读方面,也听了不少,排名不分先后,凭印象回忆。梁慧星老师、王利明老师、孙宪忠老师、崔建远老师、李永军老师、王轶老师、谢鸿飞老师、朱广新老师、尹田老师、高圣平老师、张新宝老师、杨立新老师、程啸老师、朱虎老师、龙俊老师、石佳友老师等。值得推荐的是,江平老师讲物权法,虽然时间有点久远,但是江平老师讲法律专业课的录音,网上不是很多,江平老师声如洪钟,听的很舒服。听过讲座老师名单很多,难以全部列明。B站会有相关视频推荐。另外,每个人都有盲点,b站也有很多高质量的民法讲座,我没有注意到也很正常。要关注大陆民法学者的名单,可以有如下方法,看一下王利明教授民法典评注、社科院民法典评注、朱庆育教授主持的民法典评注的作者名录、李昊老师翻译丛书的译者名单(里面一些学者比较年轻,名气不大,但感觉实力很强)、法学院排名前30的民法教研室老师名单,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名单。知道学者名字,搜索讲座更为方便。还有一些民法学者,不怎么写书和文章,也不怎么参与各种学术活动,但是从其他老师对其评价,感觉非常厉害,像扫地僧一样。
我在b站听民法讲座是这样操作的,准备一部不装手机卡的旧手机,在家专门听,出门时按暂停,不关闭页面,回家继续听。倍速方面,1.5倍或者2倍,取决于内容难度和老师的口音。基本不听直播的讲座,除非事先提示没有回放的经典讲座。听讲座过程,对于有信息量的关键词,如提到的人名、书名、文章名、法规名、不懂的专有名词,及时记录或者截屏,后续作为关键词,跟踪检索。觉得很好的讲座,但是自己听一遍又没有完全消化理解的,隔一段再听。
四、具体学习体验
我在网上检索了一些民法学习方法的书,一些学者访谈讲座也有部分内容涉及学习方法。印象较深的有谢老(谢怀栻研究员)、梁慧星老师、程啸老师、金可可老师。任何学习方法,都是别人的,只有亲自试试才知道是否适合自己。我个人认为,能让自己坚持下去的方法,才是好方法。以下分享一点个人的学习过程和体验,仅供参考。
(一)注意框架体系的建立
看过一些学者书目,发现民法的框架体系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债法各论、法学方法论。亲属法和继承法因为和自己工作实务关联不大,没有怎么关注,在此忽略。框架体系的建立,要层层递进,不断围绕每个主题进一步建立框架体系。比如民法总论,可以按照民事权利为主线进一步拆分为:权利主体、客体(主要是物)、法律行为(权利的变动)、权利的行使等。而如果以法律行为为主题,又可以进一步建立框架体系,法律行为的概念、成立、效力、分类、意思表示、代理。如果以意思表示为主题,又可以进一步建立框架体系,比如意思表示的要素、发出和到达、意思表示瑕疵、意思表示的解释等。框架体系,要按照自己能理解的逻辑,按照自己能说服自己的方式去积累。每学到新的知识点,看到一篇新文章,要思考一下,其在民法框架体系处于哪个位置。长期下去,能形成滚雪球效应。我经常隔一段时间,会在打印的废纸背面,默写一些东西。比如,请求权检索顺序、民法典典型合同的名称、民法典各编章节的标题、经典书目的目录。这样有助于框架体系的建立。
(二)硬啃一本有难度的书
看到朋友圈一些商业大咖文章经常提及,坚持做难而正确的事。在b站听一位老师提到,弗如梅《法律行为论》,巨厚,1097页,作者是与拉伦茨齐名的德国民法另一座高峰,如果要挑战自己阅读耐心,可以读一读。后来我买了一本,平均每天看10页,在@海坛特哥-读书群打卡,三个多月时间通读完毕。硬啃有难度的巨厚的书,能让自己有阅读和耐心的定力,以后再看比这难度低的理论书,如同跑完马拉松一样,再跑5公里一样轻松,心里有底气。

图二
后来我又把德国民法典法条从头到尾,中英文对照通读了一遍,英文版是从网上下载到打印店打印装订,中文版主要是看台大法律学院翻译的版本。看中英文对照,主要是加深对中文的理解,因为台大翻译的德国民法典,有点半文言味道。看德国民法典之前,把台湾地区民法典,中英文对照看了一遍,中英文都是网上下载在打印店打印装订。
(三)反复阅读和比较阅读
蜻蜓点水博览各种书,不如把经典书反复看几遍。比如,如果对着台湾地区民法典法条,把王泽鉴教授的《民法思维》(2022年重排版)和《民法概要》看五遍,肯定收获不小。在反复阅读经典书的基础上,比较阅读,收获也很大。比如,我自己特别喜欢看不同书籍对权利分类(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这一部分的叙述,看到郑玉波教授把请求权和消灭时效、形成权和除斥期间、支配权和取得时效联系起来,感觉进一步加强了权利和时间限度的联系。另外,看台湾民法书,除了王泽鉴教授的书之外,其他书也可以对比看,比如债法总论方面,台湾地区的债总书特别多,除了史尚宽,郑玉波,王泽鉴教授的书外,还有林诚二、邱聪智、孙森焱、刘春堂、李淑明、杨芳贤、黄立、郑冠宇等债法总论(债编通则)书籍。我感觉,债法总论对律师实务比较重要,但又比较欠缺,原因是大陆民法典没有债总(合同编通则起到一定债总的作用),我大学时候也没有学过债法总论。
(四)形成通俗理解,语音输出
我自己有个习惯,听完一个讲座,强迫自己说出get到的一个点,然后与别人分享,自己也加深了印象。看书过程中,要能形成自己通俗的理解,说的不一定精确,但把意思讲明白,说人话,让他人听得懂。输出是倒逼输入的有效方法,无论是费曼学习法还是金字塔学习法,都比较强调输出或者向他人讲授的学习方式。举个例子,我自己是这么通俗理解代理制度(不那么严谨,但大意能听明白的那种)。没有代理的情况下,法律行为的实施和效果归属,合二为一,由当事人自己完成。而在代理情况下,代理行为的实施由代理人完成,法律效果则归属于被代理人。那为啥被代理人自己没有实施行为,却要承担后果?因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了授权。授予代理权是单方行为,那代理人凭啥要帮代理人干活?因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通常有基础关系,比如公司员工劳动关系或者委托授权。法定代理和意定代理,授权来源不同,制度功能也有所差异。法定代理是弥补被代理人的行为能力不足,意定代理是扩张被代理人的做事范围,延长被代理人的手脚,被代理人没有那么多时间精力或者缺乏特定领域专业知识,不可能啥事都亲力亲为。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却要让被代理人负授权人之责任,这是为什么?因为造成表面上具有代理权的外观,或多或少和被代理人有关系,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代理制度给被代理人提供了方便,但不能给交易相对人增加额外负担,对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要加以保护。
(五)民法例子出神入化的运用
这几年听讲座,一个很大的感慨就是,一些学者能把很简单的生活例子,运用民法原理,讲的出神入化。比如,傅鼎生老师讲物权变动时,举例德国、法国、瑞士留学生在华政门口找老太太买煎饼果子,能讲大半天。朱庆育老师讲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时,举例子买报纸和买苹果,也能讲很长时间,非常生动。金可可老师的蛋饼案,感觉想讲多久就能讲多久,有兴趣可以看看,3月8日视频时长3小时41分。

图三
(六)鉴定式案例教学和民法典评注
学者们说,民法典通过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这几年比较火的法教义学、鉴定式案例和法典评注,应该归功于留学德国人才的不断增多,我大学时候,都没有听说过这些,感觉自己知识需要更新,就跟着这些潮流,学一点是一点。
(七)法学论文的关注
教材和专著,时间相对滞后,而核心刊物的论文,大致体现了民法理论研究的前沿。我关注法学论文的方式是,关注30多个微信公号,主要包括核心期刊微信公众号、人大法学院的中国民商法律网、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浙大民商、华政民商、中南民商法、法学学术前沿等。平时只是看看标题和作者,不怎么看全文,碰到问题要检索时,会专门到期刊数据检索。
五、小结
对争议解决领域的律师而言,民法基础理论还是很重要,特别是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我自己平时学习,主要针对民法基础理论,实务问题千变万化,一般靠临时检索和经验。学习民法基础理论,有点“高筑墙、广积粮”的意思,律师执业多年之后,重新学习民法基础理论,有点“百战归来再读书”的感觉。民法博大精深,律师既要开拓业务,又要办理具体案件,面临生存和发展压力,有业务时身体累,没有业务时心累,总有累的时候。阅读纯理论的书籍,学习的时间精力成本确实有点高,有时难免碰到一堆琐碎的现实事情要处理,也没有那个心境。但无论如何,业余时间能学一点是一点,算是没有彻底躺平,保留对学术的一点关注而已,学术追求倒是谈不上。以上就是笔者絮絮叨叨漫谈民法学习,说的不对地方,请读者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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