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热度日趋升温,但对于很多律界新手而言,初次接触这块业务都会有很多的迷茫和困惑。这篇文章是半年前的文章了,这次旧文新编,一方面是为了和未来接触这个领域的同仁有更多的交流,另一方面也是站在嘉观的平台上,提醒自己要整装待发,重新启航。
来律所之前我想的是什么
现在想起来,我来所里之前跟老大的对话还挺有意思的。老大说,婷婷我觉得英语是你的短板。我说,啊?我并不觉得英语是我的短板啊。(不要问我哪里来的脸~)老大说,那你对工作有什么想法?我说,我妈妈说希望我能接触涉外商事业务。老大说(满脸黑线),别说你妈妈希望你干什么,你自己想干什么。我说,嗯,我也是这么想的。(老大继续黑线脸)看,我的人生根本不受我的控制,我压根儿没想过要做行政法方向的业务,明确地表达了我想做的是“涉外商事业务”。然而来所里的第一天让我接触的却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嗯,这酸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个什么鬼?!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反应。面对这个陌生的领域我整个人是蒙圈的,但似乎从来没有想过拒绝。就觉得我一个新人什么都不会就算一开始让我成天订卷打字复印也很正常吧,一上来就带着我做实实在在的业务这是很好的学习机会啊,感恩啊感恩。可是政府信息公开到底是个什么鬼?大学里没学,司考的时候也不考,申请信息公开的这些人到底都是在干什么?Whatever,就是不懂才得要人教嘛,先学着看看好了。这就是我当时的心理状态,先学着看看,实在不行了再说。
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是在做什么
我开始接触信息公开业务,最经典的问题是“腾退在哪儿”(是的,当时我脑子里想的是“腾冲”)。社会经验值几乎为零。韩律师一上来跟我叨叨的那些我完全不知道那都是个啥!而且当年3月份的时候,仅是某政府的信息公开申请已经有60多件了。速度太快,我太蒙圈。去开协调会只听懂了“信息公开申请共61件”的汇报,剩下时间在犯困。
做基础扫盲工作避免状况外。我非常讨厌蒙圈犯困的感觉,所以就对着《信息公开申请索引表》去对比研究申请人都在申请哪类信息,翻着案卷去了解信息申请的背景资料,查阅之前的法律意见书了解得出结论的逻辑过程。当我大概知道大家都在聊什么的时候,开会时我就可以清醒地犯困了,只是后来需要我在协调会上发表意见,于是我就不蒙圈也不犯困了。
做问前思考提高沟通效率。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与行政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然而一开始我并不知道面对信息公开申请我该向行政机关问哪些问题。最初是韩律师告诉我应该要问哪些问题,因为我没有感觉,只会就韩律师提的问题问。所以每次向韩律师反馈又会被韩律师问住。当时我就会觉得,唉,我这样跟传声筒有什么区别。后来我在问问题之前都要先想为什么要这么问,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答案是A我要怎么问,答案是B的话我还要有哪些需要了解。通过这种问前思考,争取一次把问题问到位。当然,这是一个反复训练然后积累经验值的过程,最开始在我问问题的时候,韩律师还时不时地在我旁边给我提示。不过这种方法因人而异,天赋技能的小伙伴完全不需要这样。这个过程用了多久我不太记得了……我只记得在我7月份实习律师培训期间,已经完全不需要韩律师提示我问什么、怎么问。10月份的时候已经能自如应对所有政府顾问单位。
做充分的检索好像自己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呵呵呵呵~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不仅仅是看完《信息公开条例》那几十条法条就可以的。每一份信息公开申请所涉及的背景知识相当庞杂。实体方面涉及土地、房屋、财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络信息管理、个人隐私保护……还有前面提到的“腾退”(掩面不再提);程序方面涉及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裁决……每次新的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新的领域,我都得憋着一口气去做检索。现在的检索途径太多,我会是先用度娘做基础扫盲,然后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府报告、政府新闻、司法解释、经典判例中进行检索,从线索中再找线索。当自己对信息有了较为充分的了解,才能与顾问单位有平等的交流,在法庭上获得法官和当事人的尊重。
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要做的事情非常多,它需要我们具备:
1.问题的分析能力。
2.问问题的能力。
3.问题相关信息检索的能力。
4.沟通协调的能力。
5.解决僵局的能力。
6.严谨的思维方式。
7.严谨的文书表达方式。
8.处变不惊的能力。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想说,我们做商事/非诉/刑事…… 业务的也需要这些能力啊!嗯,我就是想说,这些能力其实就是一名律师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能力。只是信息公开业务,对这些能力的要求更多一些。从另一方面说,信息公开业务让我在这些方面有了迅速的成长。万变不离其宗,这些能力的获得让我在接触其他领域的法律事务时,不怯场,不退缩。
当初表达自己想做什么有意义么
我有时会在想,老大当初问我想做什么业务的时候,我的回答有意义吗?显然我目前接触最多的还是政府法律业务。但我想说的是,有意义!因为我大言不惭地说英语不是我的短板,傲娇地想要做涉外业务,于是老大在我还纠结“政府信息公开是啥”的时候,直接甩过来五份英文合同让我翻译,一共两万多字;再后来是顾问单位因一项与德国人合作的业务要开会,全程英文交流(主要也不是我在交流);再就是老大要求我查一家公司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年报信息,追踪这家公司的动态;再后来是和日本以及泰国客户的合作,工作语言都只能是英文;包括现在我陆陆续续做的文章编译……每一次老大给我交代这些任务时,我内心都是崩溃的,想象至少得有个老司机在我前面带路吧!然而事情并不是这样……即便如此,我都没想过要讨价还价。想的是,完了,这下玩大了,不擅长,做不好会不会给老大砸场子。所以我每次都只能先硬着头皮尽力做好,再跟老大说,我尽力了,只能是这个样子,为什么我只能做到这样,我遇到的困惑是什么。
这些都是不是涉外业务的核心工作(哪个老大一上来就给新手核心业务啊!),只是因为当初我说我想做这块儿业务,于是老大会适时地给我机会锻炼我,给我提供帮助。但如果我每次都搞砸,每次都说老大您得安排一个懂英语的人带我,我搞不定您给我的业务;或者说老大我连信息公开都搞不明白,您先别给我活儿呢。那老大再有机会都完全不需要给我,因为老大随便找一个英语更专业的律师合作简直太容易了,他完全没必要带着我这个半调子的拖油瓶。所以,当你表达了自己想做什么,不意味着团队就只给你做什么,或一定会给你做什么。(你咋不上天呢!)但是,有机会就会让你上,当你在这个领域展现了自己的能力,那么团队才会越来越信任你,把这项业务越来越多地交给你。但如果在团队需要你的时候你拒绝了团队,那么团队有什么理由把你想要的机会送到你的眼前?
所以,我想说的是,当我在做信息公开业务时,我不是在背诵行政法,不是生搬硬套《信息公开条例》,也没有在想未来专业方向的问题。而是在让自己具备一名律师应有的素质和基本道德。基本素质如前所述,这个基本道德就是不推事儿,不甩包袱,手上的工作再烦也要负责地把它完成。这个前提会带你走向很多方向;没有这个前提,谈再多的方向也是虚妄吧。
当我做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时我在想什么
作者:吴婷婷来源: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热度日趋升温,但对于很多律界新手而言,初次接触这块业务都会有很多的迷茫和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