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施工方垫资施工,烂尾的时候,开发商和总包有大笔的欠款,少则几千万,多则数亿,你直接找(新)施工方,老施工方不会撤场的。别看平时工地没人,真要换人家可能回来几百人看场子。
如果不换施工方,你直接把钱给老施工方,人家要欠款+续建费用,你给不起。
02
就算解决了上面的问题,钱也给了,按照物权法规定办下房产证之前产权是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除了欠施工方钱还欠银行(等)钱,少则几亿多则几十亿,你盖好(开发商的)房子扭脸银行就保全了。
03
业主集资如果不借助法律工具,不参与集资搭便车问题你无法解决,比如资金缺口1个亿,1000户业主人均10万,一半人不出钱就变成人均20万,价格一涨又有一半不出钱就人均40万了,死循环。
04
失败案例比比皆是,成功案例凤毛麟角:昆明有个项目,自救之后住进去了,导致和全国的烂尾楼相比,昆明业主普遍会提自救,而其他地方并不多见。
综上所述,自救路线可行性是最低的,风险也是最高的,一旦失败钱打了水漂,房子依然烂尾,那就还不如躺平。
烂尾楼业主为什么不抛开开发商,自己找到施工队完成房屋建造?
作者:徐斌来源:秦兵房产律师团

01 施工方垫资施工,烂尾的时候,开发商和总包有大笔的欠款,少则几千万,多则数亿,你直接找(新)施工方,老施工方不会撤场的。别看平时工地没人,真要换人家可能回来几百人看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