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5日正式公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原来分散的针对不同发行主体的债券发行规则进行了统一,越来越多的公司采取债券融资方式。经济下行压力大,债券信用评级降级的事件常有发生。而在债券后续管理期间,持有人会议机制作为投资人保护的重要机制,以法律法规规定或发行人公开文件约定的方式,设定了必然触发与约定召开情形。
其中,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为例,该规程第七条约定了八种必然触发情形,包括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转移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或部分清偿义务、发行人变更信用增进安排或信用增进机构,以及减资、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被接管等。对于上述各类必然触发情形,我们可以理解为:所述事项都是与持有人偿付利益紧密相关的,必须通过持有人会议形式进行审议和表决的重大事项,从而为持有人权益提供最基础的保护。
除此之外,发生发行人或信用增进机构公布的《信息披露规则》中列明的重大事项或信息披露变更事项时,召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
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些具有代表意义的触发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一、净资产减少
由于公司净资产是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持有人投资判断、偿债能力保障等方面的重要指标,发行人或者信用增进机构因不同情形导致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或者两年内累计超过百分之十,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指标,但对发行人或者信用增进机构的生产经营影响重大的均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
资产无偿划转、资产重组、资产转让、债务减免、股权交易、股权托管等都可能导致净资产的减少,未达到强制触发会议的指标时,召集人需要结合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等情况判断是否召开持有人会议。这里特别提到因股权交易、股权无偿划转等情况导致发行人或信用增进机构失去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况,由于此举将导致子公司在合并报表中予以剔除,因此产生的净资产减少达到一定比例的,也需召开持有人会议。
A运营公司于2011~2012年共发行了两批中期票据。为贯彻国务院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为实缴货币资本的要求,A运营公司将某花园酒店2.5亿元股权从下属子公司某担保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中全部撤回,同时将不参与该担保集团公司2012年增资扩股。此举导致A运营公司从担保集团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成第二大股东,担保集团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为了另一集团公司。担保集团公司将自2012年半年度起从A运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中调出,与一季度合并报表相比,A运营公司半年度资产总额减少了16.7亿元,负债总额减少0.51亿元,所有者权益减少了16.19亿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5亿元。针对资产减少事项,A运营公司召开了两期发行票据的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减持担保集团公司的股权事宜。
二、注册资本减少
发行人或信用增进机构减资的,属于普遍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形。实践中公司合并或分立、偿付债务、弥补亏损等都可能导致注册资本减少。从保护投资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可以设计公司自律规则结合法律法规共同进行约束,即,发生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经由持有人会议审议方可通过,同时投资人可以针对减资事项要求发行人或信用增进机构增加信用增进措施、增加提前偿付条款约定等条件,以保障自身权益。
三、担保机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担保机构(信用增进机构)作为债券兑付的重要保障,其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投资人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对于担保机构发生诸如减资、合并、分立、解散、资产重组、申请破产等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发生不能按期兑付的情形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的规定召开持有人会议,保护投资人权益。
X公司于2011年3月发行了一期中期票据,Y公司对该期票据提供无条件的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Y公司于2011年11月公告转让其下属全资子公司R公司53%的股权。虽然股权转让行为按照公允价格进行,对Y公司的资产总额影响不大,但R公司为Y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转让后Y公司失去对R公司的控股权,导致了Y公司营业收入减少近百分之六十,持续经营能力明显下降。案例中Y公司作为X公司的信用增进机构,其股权转让行为导致了X公司的偿债保障能力降低,鉴于此,主承销商组织召开了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追加担保的议案,为持有人权益提供保障。
四、意向征集
持有人会议兼具了“意向征集”这种议事平台的作用,会议的议事程序可根据具体事件的属性、会议目的进行调整;对凡是涉及持有人重大利益或需要征集持有人意见的,均可以通过持有人会议的方式进行。
T公司与2009年公开发行一期期限为3+2年的中期票据,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持有人回售选择权。T公司为调查票据持有人对行权事宜的准确意见,由主承销商在相关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T公司XXX票据行权事宜意向调查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将在持有人会议上对持有人回售价格及回售金额意向进行统计,并参考确定上调票面利率幅度及需准备的回购资金金额。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持有人填写意向回执单,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主承销商,截止至确定日期的持有人均有权参加会议表达意向。
五、债务转移
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资产重组、公司分立等行为都可能导致债务转移,此类债务转移行为一旦发生则必然召开持有人会议,以此维护持有人的知情权和审议表决权。
H集团于2009年间发行了两期中期票据,2010年H集团拟进行分立,将非主业资产分出新设K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分立后,H集团将继续存续,名称和实体部分未发生变更。H集团存续期间内发行的两期中期票据债务拟由分立后的H集团继承。K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再对相关中期票据承担义务。该公司分立/债务转移行为触发了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条件,持有人在会议上审议通过了《H集团分立以及由分立后的H集团继承中期票据债务的议案》。
持有人会议触发情形小析
作者:殷建新 卫晨来源:法德东恒律师

2015年1月15日正式公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原来分散的针对不同发行主体的债券发行规则进行了统一,越来越多的公司采取债券融资方式。经济下行压力大,债券信用评级降级的事件常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