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公布了23起外汇违规案例及相应的处罚结果(官网索引号: 000014453-2018-00806),在过去的39天内,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第3次(7月24日、8月16日、8月31日)向全社会通报外汇违规案例,频率之高,力度之大,尚属首次!
这也是外管局年内第四次通报外汇违规案例,本次违规的主体涉及8家金融机构, 9家企业,6位个人,本次案情的通报有以下几个特点,进一步彰显了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虚假交易、非法套利、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决心!
特点一:通报频率加快
此次通报案件距离前一次通报仅隔两周时间,频率之高,尚属首次。
特点二:处罚力度加大
此次通报的23起案件总计处罚金额达到8235.14万元,是今年四次通报中处罚金额最大的。
特点三:最高处罚转个人
此次通报的案件中,处罚金额最高的并不是银行和企业,而是一位浙江籍夏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处以罚款1418万元人民币。
特点四:境外违规购房被首次通报
此次通报的案件中,有四起案件都是属于利用境内个人购汇额度,将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境外购房目前属于国家尚未开放的资本项下的内容,未经批准属于违规。
根据外管局7月底公布的数据来看(官网索引号: 000014453-2018-00709),2018年上半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罚没款3.45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9.7%和59.5%。
其中,查处金融机构违规案件455件,企业违规案件340件,个人违规案件559件。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个人违规案件的占比较大,以往采取违规方式,抱有侥幸心理的个人客户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今年2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部联合召开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总结部署会议。
会议强调,全国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结合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新特点,提高合力打击成效,刑事追责和行政处罚“两手抓”,使地下钱庄经营者和参与地下钱庄交易“客户”受到应有的惩处,形成震慑,维护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
在财富跨境的路上不要留下“原罪”的脚印!
罗兴律师在FO学院APP的《兴罗棋布》专栏中讲到,我国个人客户资金出境的原罪常有三种方式:一是蚂蚁搬家,二是地下钱庄,三是货币互换。这些绕过外汇监管的方式都会让客户在财富跨境的路上留下“原罪”的脚印。
另外常用的境外银行卡变相换汇,目前也已经被国家严格管控。那么资金出海的正确方式是什么呢?
施莉珏律师在FO学院APP的《百计可施》专栏中讲述了我国的外汇管理原则。对于境内个人采取额度管理原则,每人每年有等值5万美元的结售汇额度;对于境外个人主要是真实性管理,也就是说呢,只要是合法收入的人民币,并且缴纳完毕了相应税收,就可以进行购汇。
罗兴律师在《兴罗棋布》专栏中讲到了资金出海的合法路径包括了银行正常业务中的内存外贷、内保外贷、也可以自然人购买一些QDⅡ的产品,也可以考虑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在海外开设公司,经过合法的外汇监管报备,将投资款打到海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海外投资,这些都是合法的资金出海方式。但这些方式都需要客户具备一定的条件与实力,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面临财富跨境传承的困局,父母在境内的财富因为涉及外汇额度很难传承给已经移民到海外的子女,5万美金的额度限制仿佛已经成了跨境家庭财富传承额魔咒,这个魔咒该如何破解呢?子女到了海外改变了身份,未来即使取得了父母的财产,会不会有税收的问题呢?
合理规划人寿保险,将是相对更为合理的传承方式。中国的父母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在境内投保人寿保险,未来子女作为境外个人,在境内获得了合法免税的保险金,作为境内具有合法来源的免税收入可以提出申请购汇,父母的财富完成了对于子女的交棒,跨境家庭的财富传承,也多了一条道路。
警惕!外管局39天内3次通报违规案件(包含境外购房),处罚高压态势不减!
作者:张羽来源:FO埃孚欧视野

8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公布了23起外汇违规案例及相应的处罚结果(官网索引号: 000014453-2018-00806),在过去的39天内,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第3次(7月24日、8月16日